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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成立食药犯罪侦查支队 专办食药安全事件
来源:华商报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立。这意味着,以后在西安发生的重大、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案件,都将有专业的“食药警察”机构来侦办。

“食药警察”经过全面培训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举行了授牌仪式。支队属正处级建制,现有40余名警力,都是从全市公安系统选调的,并进行了专业的岗前培训才上岗的,40名民警全具备基本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素养。

与此同时,西安各区也同步成立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大队人员均由各分局治安大队人员兼任,增加一名专职负责食药安全的副科级领导。

因高陵、蓝田、周至、户县4县的人员编制管理在县一级政府部门,所以目前暂未成立“食药警察”机构,下一步将解决这一问题。

西安警方相关负责人称,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是西安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6项(详见示意图)。

正研究制定食药安全法规

如何来划分确定重大、特大食品案件?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李军生说,影响群众饮食健康的、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造成社会影响极坏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都算重大、特大食品案件。

李军生介绍,在此之前,食药方面的案件打击较为混乱,从管理上来说,最开始是治安上管,后来又归到经侦上管;从法律法规上来说,一定程度上存在空白,截至目前一直没有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依据就是《刑法》,但因没有针对性,致使一些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处理困难。

此次食药侦查支队的成立,首先解决了管理问题;而目前从公安部到省上,都在研究制定相关的、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规。以后,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将更加规范和严格,从根本上为市民把好食品安全关。

“食药警察”管得挺“宽”的  从字面上看,“食药警察”主管的好像就是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但实际上,从各种农副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化肥,到市面销售的各类食品、医用器材等,只要这些东西涉及掺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且造成社会影响极坏的,都将由“食药警察”管。李军生说,目前支队已接到几条关系民生的问题食品线索,正在摸底调查中。“我们的线索除了从日常的工作检查中获取外,还有食药监局移交的,但更希望广大市民拨打110积极举报提供。此外,市民如有和食品安全方面相关的问题咨询,可拨打12331。”

新闻延伸

全省70县(市、区)已有“食药警察”

华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目前,公安厅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已报省编办,正在审批当中。全省11个市(区)中,已有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汉中、商洛、延安和榆林8市落实编制(其中宝鸡、渭南、商洛和延安已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职机构),咸阳、安康、杨凌3市(区)编制正在审批当中。全省110个县(市、区)中,经过编办审批,已有70个县(市、区)公安局单独成立或在治安大队下设成立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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