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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卖保健食品必须登记 不备案按“非法经营”处理
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王乐伟 通讯员 牛书涛) 为配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15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登记备案工作。
  “保健食品专营企业和兼营企业都要进行登记备案,这可以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登记备案工作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提交登记备案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产品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等10余项资料。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直属分局目前已受理相关咨询300余人次,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备案申请99家。下一步,直属分局将在打“四非”专项行动中,对未进行登记备案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加强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故意不登记备案,均按“非法经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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