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氛围,日前,我镇制定了《寮步镇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对于食品安全举报属实者,最高可奖励15万元。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者可通过直接来访、或拨打寮步镇经信局电话81102188、83321371,以及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镇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将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形成举报受理记录,并依法组织核实查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举报分为三个级别,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800元奖励。
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有罚没款入库的,奖励标准按各自举报等级,奖励比例分别上浮2%,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1000-5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