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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店查出疑似糖干海参 谁来检验却成难题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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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云涛/漫画

  糖干海参追踪

  新快报记者找出两部法规依据发现监管单位直指农业部门

  海味干货业没有国标,行业协会表示节后将出自律标准

  ■新快报记者 阮剑华 冯艳丹 实习生钟梓毅 杨银凤

  一德路暗售糖干海参事件经本报披露(详见昨日A03版)后引起广泛关注。昨日,执法人员对一德路山海城、海中宝、海之星等海味干货交易市场120多个档口进行突击检查,查出8家档口销售疑似糖干海参。目前,这些问题海参已作下架处理并被封存。但具体由哪个部门来做进一步检测,仍未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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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检查队突击检查120档口

  昨日14时,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广州市海味干果行业商会、一德路几个大型海味市场管理处组成联合检查队,一行10多人对山海城、海中宝、海之星等大型海味干货交易市场120多家档口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突击检查,随行的还有海产专家。专家们通过看颜色、舔味道进行初步辨别。检查发现,有8家档口销售疑似糖干海参。这些海参无论在色泽、手感还是外观均与此前报道的糖干海参极为相似。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对这些海参作下架处理,禁止继续销售,查获的疑似海参将被封存,等待进一步检验。

  参与此次检查行动的广州市海味干果行业商会副会长伍惠汉介绍,由于这些问题海参暂未有检验结果,因而此次查获的海参只能说是疑似糖干,但出于保护市民权益考虑,他们还是作出了下架决定。他介绍,其实海参掺糖的现象早在2010年底就已经开始发现存在,但只是很小一部分,含量也不大,并非如外界所说的最多含糖50%那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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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扰糖干海参监管没部门认领

  糖干海参报道出来后,新快报记者多次向农业、工商等部门求证,试图找到此事的主管部门。不过,工商部门无明确回应,而农业部门则表示不属其主管。直至目前,记者也未找到糖干海参的官方检验机构。

  干海参是否属食用农产品,由哪个部门监管?为此新快报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粤府令(2009)第137号]提到,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未经加工或者仅经过挑拣、干燥、粉碎、分割、保鲜、包装等方法初级加工的可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竹笋、畜禽、肉品、奶、蛋、蜂蜜、水产品及食用菌等产品。按此定义,干海参应属于食用农产品。

  去年底,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向各单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监管问题进行了明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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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海味干货行业存监管漏洞

  干海参难检验,其他海味干货呢?就此,记者咨询了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曾庆孝。他说:“按照正常情况,这些产品在晒干的过程中是没必要添加其他东西。”而“加料”,多半是利益驱使。他坦承自己无法作出建议,因为市面上的海味干货多为非包装食品,没有国家标准,“市场很乱”。现行最直接有效杜绝假货次品的方法还是靠市民自行提高辨识力。

  作为业内人士,伍惠汉也表达了同样的苦恼。由于海味干货的来源包括鲍、参、翅、肚、鱿、章、地、墨、干贝、蚝豉等品种,大多数是由渔民捕捞后经简单加工制成干品,再进入一德路批发销售。所以海产干品既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统一规格标识,也没有质量标准及定型包装。种种原因下,我国至今没有对这一类产品规定国家标准,这增加了职能部门的执法和监管难度。

  作为行业商会,广州海味干果行业商目前只能做到保证食品准入制度,要求每一家的商铺证照齐全和呼吁商家诚信经营。同时每周对不同的商场铺位进行抽检,遇到问题干货则要求下架。但行业商会终究不能代替执法部门,做法更多是呼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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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惠汉介绍,他们曾于5年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来规范一德路海味干货专业市场。

  目前,这份管理办法已经初步完成,名为“行业交易服务标准”,有望于节后推行。“标准”包含鲍参翅肚、虫草、燕窝、其他海产品和菇菌这八大类干货产品,将教导市民如何对这八大类干货产品进行挑选、炮制、保存等各个环节全方位介绍。但是,这份标准仅仅是一份自律标准,并非执法依据。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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