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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鲨鱼应该得到可持续利用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近年来,中国传统的鱼翅消费文化受到国际社会不公正的评价,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误解,使中国渔业国际形象受到损害,也对中国鲨鱼的合理开发利用造成了威胁。为了科学、公平、公正地评价鲨鱼的开发与利用,确保产业的稳定发展,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了“鲨鱼可持续利用”会议,农业部渔业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南海水产研究所、上海海洋大学的鲨鱼研究专家和管理者,以及来自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的鲨鱼捕捞、加工、销售、餐饮的业界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从资源、捕捞、加工、消费全产业链研讨了鲨鱼养护政策、非政府组织对鲨鱼的观点,以详实的科学研究数据,一手的影视资料,对中国鲨鱼产业形成了正确观点,澄清了鱼翅贸易的真实现状。

  与会专家和业界代表表示,目前中国沿海的鲨鱼捕捞都是兼捕所得,不存在专门把鲨鱼作为主捕鱼的捕捞作业,鲨鱼作为兼捕鱼类,基本保持了种群数量的平衡。对鲨鱼的利用,从美食文化的角度来看,鱼翅消费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而且非但不是对濒危物种的消费,反而是对废弃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中国节俭美德文化的体现。

  会议代表一致认为,一是要正确看待鲨鱼产业。要考虑鲨鱼的利用对发展中国家渔民生存、生计的影响,媒体报道我国对鲨鱼的割翅弃鱼现象是不真实的,根本不存在。要认清我国鲨鱼产业目前松散无组织的状态,必然无法有效应对有资金资助、组织严密、有目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NGO)的不公平攻击。二是鲨鱼是海洋生态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不是专门为了捕鲨而捕鲨,是在捕捞经济鱼类的同时,兼捕了依赖这批经济鱼类为食的鲨鱼,这意味着在生态平衡的意义上,我们的兼捕行为恰是维持海洋生态平衡的行为。三是应当加大技术投入,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做好深加工产品,提高鲨鱼的利用率。现阶段中国仅仅利用了鲨鱼翅作为美食,距离欧美发达国家开发鲨鱼的鱼肝油、鲨鱼软骨素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还存在差距。四是中国缺少必要的正义的声音,说明我们对这一行业的关注度不够。在国际场合,行业的代表、国内的专家应当代表中国的利益正确应对媒体和相关国际组织,亮出正确的观点。五是建立鲨鱼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对鲨鱼种群、捕捞、加工生产、贸易利用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有效保障鲨鱼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会议明确将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相关专家撰写《中国鲨鱼产业白皮书》,正确应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不公平指责,提出科学的、公正的、符合客观实际的鲨鱼产业利用现状及可持续利用建议。

  相关链接:在目前400多种鲨鱼中,《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只将锯鲨列入一级保护目录,严格禁止贸易。另有姥鲨、鲸鲨、大白鲨列入二级保护目录,在受监管的情况下仍然允许进行商业贸易。在商业性捕捞中,常见的大约有100种鲨鱼。我国不是鲨鱼的主产区,目前我国鲨鱼年产量一般在10000t-15000t左右,按世界鲨鱼捕获量一般为鲨鱼总资源量的1/10计,我国鲨类资源应在10-15万吨之间。从多年鲨类的产量来看,我国鲨鱼大部分品种资源变化不大,多数海区没有出现鲨鱼资源衰退现象。在国际鲨鱼养护措施方面,一是禁止割取鲨鱼翅后抛弃鲨鱼鱼体的行为,要求渔船到达第一个卸货港时,船上留存鲨鱼翅的重量不得超过鲨鱼体重量的5%。反对禁止在船上割鳍,认为从资源养护角度,在船上或在陆地上割鳍,没有区别,要求全部利用。二是强制性地要求详细报告鲨鱼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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