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限塑令”执行遇到的问题现状以及难题破解、未来出路等,本报记者分别与相关专家进行了对话。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表示,“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实施以来,超市等集中购物场所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大幅下降,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逐渐提高,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影响。然而近年来,“限塑令”正淡出公众和政府的视线。现阶段,有必要重申并进一步完善“限塑令”,明确政府责任部门,加强限塑政策的推广和执行力度,提高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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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辨别毒塑料袋
董金狮建议用“三步走”的方法辨别合格与不合格塑料袋。他介绍说,一看:观察塑料袋上是否标示了生产企业名称、QS标示及编号、“食品用”字样等信息,再透过光线看塑料袋是否有杂质、黑点和油污,若有则不要用其装食品。二闻:打开塑料袋闻一闻,合格的塑料袋没有味道,若发觉塑料袋有异味则不要使用。三动手:合格塑料袋表面平整光滑且有韧性,用手指捅不会破,不合格的塑料袋有的粗糙、有的发黏,无韧性,用手指一捅就破。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用明火燃烧的方法鉴别合格与不合格塑料袋。揪住塑料袋的一角,用明火点燃,若易燃且在燃烧过程中有蜡味似的气味,同时产生像蜡烛一样的滴状物质,则是合格塑料袋不含废塑料;若不易燃,燃烧过程中冒黑烟,同时产生刺鼻性气味,则是不合格的塑料袋,表明有废塑料,刺鼻气味是有害物质燃烧的味道。
食品塑料袋多数不合格
记者:凡是超薄的塑料袋都是不合格、不安全的吗?
董金狮:按国家规定,塑料购物袋分为食品用和非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不得低于0.025mm,否则即为超薄塑料袋。用于盛装食品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原料必须符合食品级标准,厚度不得低于0.025mm。用于装食品的食品袋原料也要符合食品级标准。
记者:目前使用超薄塑料袋的一些场所的实际情况如何?
董金狮:经实测,菜市场蔬菜摊塑料袋,实际厚度0.015mm,为超薄塑料袋。水果摊收集的“三无”超薄塑料袋,实测厚度0.008mm。早点摊塑料袋样品,厚度约0.012mm。按国家规定,用于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塑料袋,原料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且在产品最小销售单元上表明生产许可标识和编号以及“食品用”字样。
记者:目前有多少塑料袋厚度不达标?
董金狮:我们的调查显示,大约有三成超市塑料购物袋厚度不达标。农贸市场七成以上为超薄塑料购物袋。此外,生活中,卖蔬菜、水果、早点等东西的街边摊和流动商贩,免费提供的大多数是没有任何信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限塑执行难效果难评估
记者:连锁超市有偿用袋制度执行度高,但为何仍有顾客购买新塑料购物袋?
毛达:第一个是在缺乏明显告知和提示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顾客在消费过程中不会考虑塑料袋对环境的影响;第二,塑料袋价格占顾客所购商品总价的极小部分,收费对消费者不构成一种经济压力。
记者:为何集贸市场始终无法有效执行有偿使用制度?
毛达:集贸市场一般由众多独立经营的驻场商铺组成,统一管理难度较高。
同时,议价买卖商品的形式,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难与商品价进行区分,无法满足实施“限塑令”有偿使用制度的条件。不合格、更为廉价的塑料袋泛滥,商户没有积极性将商品和塑料袋区分销售。消费者对在集贸市场实施“限塑令”的期待本身也不高。还有,集贸市场中的商品普遍缺乏预包装,对塑料袋的需求多,对收费制度的推行构成压力。
记者:限塑令落实难点是什么?
王名:“限塑令”的第一份文件只规定了相关部委局的职责,未明确政策的整体实施应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限塑令”只对塑料袋标准、收费提出了要求,未设定塑料购物袋的限制目标以及相关的实施计划,难以进行有效评估;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自2009年8月以来,一直没有任何信息,公众只能在生活中体会政策的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是超薄袋一直泛滥,农贸市场和个体商贩普遍不对塑料购物袋收费。这实际反映政策的内容和目标有误,相关行政资源也得不到保证。
修订限塑令或补充解释
记者:限塑令如何更好地推行?
王名:应明确各级政府执行和监管“限塑令”的总体责任部门,由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限塑工作,明确具体职责。其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限塑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调查,公开征集社会各方对“限塑令”的建议。第三,根据调查结果和已有工作经验,由中央牵头,制定《“限塑”行动计划》。第四,鉴于现阶段“限塑令”的目标、行政资源和实际执行情况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可分阶段、有重点地加强限塑工作。同时,还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滥用塑料袋的危害和“限塑令”知识,影响消费者改变购物袋使用行为,并鼓励公众关注和积极参与相关政策的实施。
记者:调研表明限塑令执行力逐年下降,对此有何建议?
毛达:我认为,政府部门可考虑修改“限塑令”,以大幅提高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的最低售价,从根本上抑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或者要求集贸市场中的驻场商户不得提供塑料购物袋,顾客仅能在集贸市场管理者指定的地点购买塑料购物袋。这种措施能对滥用塑料袋起到抑制作用。或者出台“限塑令”的补充解释,规定凡是不能清晰区分商品价格和塑料购物袋价格商品零售场所,都暂时无需执行有偿使用制度,从而消除主要采取议价销售方式的集贸市场和某些个体商店长期大面积“违法”的状态。同时,政府部门应投入更多的行政资源,对“限塑令”的执行状况进行更强有力的监管,尤其要依法惩处一些没有执行有偿使用制度的购物中心或连锁经营的商品专卖店,因为相比集贸市场和一些个体商店,它们完全有条件执行“限塑令”。公众和民间组织也可以参与举报违反“限塑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