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信息发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换证的企业,依法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上述20家企业为:株洲市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金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明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百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慈善堂药店、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康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天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生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潭海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正信药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新阳光医药招标有限公司、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湖南金沙药业控股有限公司、湖南省九旺医药有限公司、长沙仁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百润医药有限公司。
下一步,湖南省局将在互联网药品信息管理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行政审批,加强日常检查,强化宣传引导,确保互联网药品信息管理正规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