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公告 >> 浏览文章
食药监局:严防两节期间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为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计划和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和实施。要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制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特别是食用油、肉类、乳制品及酒类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两节”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是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

  五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卫生部发预警 要求严防亚硝酸盐等引发食物中毒
下一篇文章:检测数据显示本月以来全国羊肉价格涨速正加快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