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公告 >> 浏览文章
我国颁布绿色畜产品准则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9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我国首批绿色畜产品论证准则--《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则》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完毕,并通过农业部审定,正式颁布执行。根据新标准认定的第一批绿色畜产品生产企业也已产生。这标志着我国绿色畜产品的认定走上规范化。

  三项标准对绿色畜禽产品的生产提出相当高要求。在《动物卫生准则》中,规定养禽场必须全进全出;人员入场必须更衣、淋浴、消毒;必须杜绝新城疫、禽流感等烈性传染病的流行。对屠宰动物的宰前、宰后检疫及肉食品加工的兽药卫生提出了严格要求。在《饲料和饲养添加剂准则》中,明确规定90%的动物饲料必须来自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禁止使用任何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以哺乳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原料饲喂反刍动物;禁止使用工业合成油脂和转基因方法生产的饲料原料;禁止使用各种人工合成的调味剂、香料和着色剂、对粘结剂、抗氧化剂、稳定剂、防腐剂及非蛋白氧物质均作出严格而明确的限制。

  在兽药使用方面,《准则》明确限定了在畜禽生产过程中,准用抗寄生虫药、抗菌药、消毒防腐剂及疫苗的种类和停药期。严格筛选后准用药物仅有19种。取消了氟喹诺酮类、碘胺类、四环素及人用新抗生素在肉用动物上的使用。严禁使用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激素类兽药、基因工程兽药以及安眠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镇痛药等。

  A级绿色食品三个部颁行业标准的出台,为我国养殖业和食品业指明了方向,使企业有章可循。有利于提高国内肉食品的卫生安全质量。在世界贸易中,会大大提高中国肉食品在全球的竞争力。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青海八宝茶、酿皮、甜醅特色食品有了地方标准
下一篇文章:南京首次制定蜂王浆国际标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