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探访南京大型超市过期食品 部分直接退厂家
来源:现代快报 张瑜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很多人去超市购物时,都很注意去看食品保质期,以免买到过期的。在大型超市,每天都有大量食品到期或者临近保质期,有时候超市会打折处理,但如果这些食品打折后还是没卖掉,最后都去哪儿了呢?近日,现代快报记者走访调查多家超市一探究竟。

  临近过期

  捆绑促销、放到“临界商品”专柜

  在大行宫附近一家大型超市内,临近收银台的一个货架上堆满了各种食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个货架标着“临界保质期商品专柜”,并提示消费者购买后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记者注意到,货架上的不少食品其实还没到临界保质期,就被摆了上来。记者观察了十几分钟,发现除了一位顾客看了下饼干,并没有人选购这个柜台的食品。

  记者在探访中发现,目前南京不少超市都在搞“临界食品专柜”,但也有超市此前设立过,后来直接取消了。“主要是效果不好,基本没人买。”超市行业一位内部人士吴女士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有爱面子的消费心理,不好意思站在这样的柜台前挑选食品。“还不如把这些临近过期的食品放在原来位置,直接打折,或者跟一些生产日期近的捆绑促销,效果会更好。”

  相对于饼干、零食等包装食品,临近过期的乳制品卖得好一些。在新街口附近一家超市的乳制品柜台,很多“临界”牛奶制品都在搞促销,有的是“买三送一”,有的是附赠小礼品。在某品牌的酸奶柜台前,工作人员一直在忙着捆绑酸奶,记者看到了下,这些酸奶保质期基本过半了。“酸奶保质期一般都是21天,但我们放个七八天就开始促销了。”工作人员介绍说,酸奶基本不愁卖,不会出现到期还没卖完的情况。

  过期了

  包子、卤菜卖不完当天就销毁

  在丹凤街附近的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面包柜台上都标注了当天的生产日期,而面包种类不同,保质期从1到3天不等。当天制作的面包都是原价销售,第二天基本会在原价的基础上优惠促销了。记者看到,两款面包都是11月26日生产的,价格分别是5.8元和5.2元,而两个打包一起打折卖8.4元,现场也有不少家庭主妇在购买。

  “回家摆两天没问题的。”超市工作人员说,面包到期还没卖光的话,基本都下架处理。“超市每天也只是做一定的量,不会做太多的,以免造成浪费。”

  在各大超市,馒头、包子等熟食保质期都是1天。超市行业内部人士吴女士告诉记者,包子、馒头、卤菜等尽量会在当天卖光,一般晚上8点就开始打折了。“万一卖不完,超市当天就下架销毁。”

  包装食品有的可以退回厂家

  在丹凤街附近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不少散装的话梅、花生米、山楂片等,超市会重新包装后再销售。记者看到一款山楂片标着包装日期2013年11月14日,而保质日期是2014年5月12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质期是超市按照从厂家进货时提供的日期进行标注。

  很多消费者担心,食品到期没卖完,超市是否会剪掉包装袋重新分装呢?“当然不可能。”工作人员说,到时卖不掉就销毁了。超市行业内部人士吴女士告诉记者,超市进货的时候,一般都会与供货厂商有协议。“有的商品到期还卖不完的话,超市会退回厂家,然后厂家进行销毁。”

  在采访中,各家超市都表示,尽量保证不让过期食品上架。但现实中,仍然有不少消费者会买到过期食品的情况。对此,消协相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购买了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口服胶原蛋白美容无可靠证据 商家借此盲区炒作
下一篇文章:重金属含有不等于有害 方便面还能吃吗?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