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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我国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修订草案中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此项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有何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吴鹏提出了他的看法。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食品行业迅速发展。目前,共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约850万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约12.3万家,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约577万户,餐饮服务单位约260余万户。而食品生产经营中需要控制的风险因素日益增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要求的专业性、技术性越来越强。

  吴鹏认为,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水平,我国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从构建全国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来讲,面对一个13亿人的食品市场和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威胁,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和道德责任,对于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规范化、专业化十分必要,因此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吴鹏说。

  在以往出现问题的食品中,大多问题出现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的加工、生产把关监管不严。据了解,目前大中型企业普遍设置有食品安全控制机构,配备质量总监、质量部经理、食品安全工程师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但对这些人员的食品安全专业技能没有统一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根据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负有多项义务,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食品安全义务,需要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定一定的资格条件,这样能够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法律责任。”吴鹏说。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水平

  吴鹏介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年各类规模以上或者限额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数总计为74762家。由此看,在制度实施中,全国7万多家规模以上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者只需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而人员的配备能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水平。

  2009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32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但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并没有做出规定。

  “近年来发生的不少食品安全事故都与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和能力低下相关,部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化水平较低,不能有效适应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吴鹏说。

  吴鹏介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在美国,食品安全领域主要的职业资格证书有食品安全职业资格证书(CFSP)、食品保护职业资格证书(CFPP)、国家职业食品经理证书(NCPFM)、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FSMC)等。不同的资格证书针对不同职业岗位,对申请者的资历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但无论申请哪种资格证书,都必须经过权威机构规定的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日本的生产加工企业也要设置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品卫生管理员是企业内除企业负责人以外卫生管理的最高责任人。而澳大利亚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从企业内部选派一名质量监督员,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由州一级政府任命并发给证书,全面负责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职业化是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食品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随着新的原料、产品、技术、标准、管理等要求不断引入到食品领域,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既需要具备生物、化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知识,又需要掌握法律、标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吴鹏说,“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有助于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要求、义务、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专业水平,从整体上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符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要求与国情需要

  吴鹏说,根据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职业资格必须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国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也已初步纳入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工作任务包括:制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制订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等。“食品安全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此看,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符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总体要求。”

  此外,吴鹏认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也应符合中国现实国情,考虑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和水平,不能给企业和社会增加太大的负担。

  “可以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分为‘食品安全师’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两类。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师,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吴鹏说,“建议实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全国统一考试,委托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食品安全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食品安全师考试;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者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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