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专家驳斥黑龙江省大豆协会转基因大豆油致癌说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中新网6月24日电 6月6日,农业部批准了3个转基因大豆品种的进口安全许可。但社会舆论普遍对转基因大豆的食用安全抱有质疑,而就在此时由黑龙江省大豆协会发布了一份“转基因大豆与肿瘤高度相关”分析报告,引起了各方专家和业内人士的关注,有专家指出,转基因大豆致癌一说毫无流行病学证据。

  专家批转基因大豆油致癌说

  日前,黑龙江省大豆协会一份“转基因大豆与肿瘤高度相关”的分析报告,引发转基因反对者和支持者的“口水仗”。

  根据《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中相关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大豆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语称:“我依据自身在粮食行业20年的工作经历,发现致癌原因可能与转基因大豆油消费有极大相关性。”

  王小语具体分析称,河南、河北、甘肃、青海、上海、江苏、广东、福建等地,基本是我国转基因大豆油的消费集中区域,这些区域同时也是我国肿瘤发病集中区。黑龙江、辽宁、浙江、山东、湖南、湖北、贵州等地基本不以消费转基因大豆油为主,不是肿瘤发病集中区域。

  这一系列言论被广泛传播之后,将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再一次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并引发转基因反对者和支持者的“口水仗”。

  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我国进口转基因大豆和癌症高发均是事实,但这两件事结合到一起毫无根据。转基因大豆油中甚至不存在转基因成分。“转基因大豆油是能吃到的最常见的转基因食品。严格来讲,转基因大豆油里不应该检测出任何转基因成分,因为基因是蛋白质,蛋白质在大豆精炼成油中,已经剔除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方法很高明,哪怕极微量蛋白质从大豆进入油里都能检出来。”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也表示同样的看法。她表示:首先,癌症的发生是多因素造成的,不可能拿单一的因素去解释。其次,美国的转基因大豆产品消费比中国多,那美国的癌症发病率应高于中国。事实上,吃转基因大豆前后,癌症发病率并没有显著提高。

  国产大豆产业优势不再

  6月6日,农业部批准了来自孟山都和巴斯夫的3个转基因大豆品种的进口安全许可,在此次新批3个品种转基因大豆进口之前,农业部已经至少三年之内没有批准新转基因大豆的进口,而从1997年开始允许转基因大豆进口以来,总计11个品种得到了放行。

  根据农业部资料显示,2013年上半年获批进口的转基因农作物共包括三种大豆、两种玉米和两种棉花。三种大豆转基因特征分别为抗除草剂、抗虫和抗虫耐除草剂,分别来自于孟山都和巴斯夫两家企业。

  不可否认,这一事件不仅让舆论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更加关注,还将关注焦点引向了国产大豆行业。作为大豆的最初原产国,在转基因品种的挤压下,中国大豆曾经的产业优势正在慢慢被挤压。

  进口转基因大豆在品质和价格上的优势快速显现,抢占了原先国产大豆的部分市场,国产大豆呼救声此起彼伏。黑龙江作为世界大豆源产地之一,因有全国一半的产量被推上了前线。

  从中国传统农业的发展历史来看,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都十分薄弱,但在如今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想通过既有优势获得长久发展,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因此,如果国产大豆行业力图重拾曾经的市场优势,在维护市场安全、有序的前提下,也应重视自身的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格局。

  (原标题:专家驳斥转基因大豆油致癌说 国产大豆优势或不再)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苏丹红瘦肉精不是食品添加剂 专家:在食品中添加属违法
下一篇文章:食品“无添加”忽悠人:非法添加有害 规范使用有益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