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新闻媒体曝光向肯德基等供应鸡肉的养殖场存在违规喂养人体用药、鸡只在出栏前仍违规喂药、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形同虚设等种种黑幕。
随着此事的发酵,一时间舆论哗然。而长期以来,关于肯德基等洋快餐使用"八只脚鸡"、"四只翅膀鸡"、"蜈蚣鸡"等等的"都市传说"都颇为流行。这从本质上反映了中国老百姓基于长期的"生活经验",对速生鸡、肉鸡、洋品种鸡等概念的天然不信任。
毫无疑问,无良商家无论是基于追逐利益还是管理不善,给饲养肉鸡喂养过量抗生素都是违反行业规则乃至国家法律的。而给鸡喂养激素的问题同样也是如此,同样违反了法律法规。
喂激素违法且不实际
"在饲料里加激素肯定不行,是违规的。不过有些时候如猪发高烧,可以打点激素类药物,给猪退烧,这是可以的,就如同人看病也有激素类药物,但是直接当饲料喂鸡是违法的。"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丁焕中教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查阅我国法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里面明文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违反者将受到处罚。
不过必须指出的一点就是,给"鸡喂激素"和"现在的鸡长得快是喂激素的结果"这两者并不等同。也就是说,"给鸡喂激素"是违法的,但是饲养肉鸡并没有任何问题,肉鸡长得快是其品种问题,而不是喂激素的结果。
其实所谓"速生鸡"这个说法,在学术上其实是不存在的,这个名字带有"催快"的暗示。而肉鸡生长快,是生物学上遗传育种的结果。
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速生鸡的说法并不恰当,因为目前养殖肉鸡的品种就是42天出栏,这需要一个严格的规程。
"现代鸡种通俗讲就是杂交鸡,其原理类似于杂交水稻。在鸡的良种繁育体系中,首先在标准品种(或地方品种)的基础上采用现代育种方法培育出纯系,然后通过配合力测定,选出生产性能最好的杂交组合,这一特定的纯系间的杂交组合即构成配套系。配套系组建后,进入扩繁阶段,各纯系以固定的配套组合形成祖代,再由祖代繁殖父母代种鸡,最后通过父母代种鸡杂交产生商品代鸡,商品代杂交鸡就不能再做种鸡使用了。"华南农业大学动物学院罗庆斌副教授告诉记者。
由于肉鸡的品种是需要通过不断繁殖下一代来进行改良的,所以肉鸡增肉速度是随着时间的递进而增加。根据楼梦良的《家禽育种》,世界肉鸡的平均出栏肉龄在1935年95天,体重是1300克,到1960年就是67天和1500克,1986年是45天和1800克,1995年是40天和2000克。而到了21世纪,肉鸡的生产性能还在不断上升。以我国为例,2005年修订的《商品肉鸡生产技术规程》规定肉鸡在6周龄(42天)的体重指标为2420克,这可谓一个行业标准。
所以肉鸡"本身"长得快并无不合法规、不合科学之处,这是鸡品种决定的,也和喂养方式和大量投放饲料有关。理论上不需要注射激素,鸡也可以长得又快又健康又产肉。换句话说,如果肉鸡长得快就是注射激素的结果,那么瘦肉猪产瘦肉多是不是运动做得多的结果呢?
朱信凯等著的《中国肉鸡产业经济研究》也对养鸡时添加激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指出这在中美及各国都属于违法,有法律风险;其次是增重效果不明显;再次是核算成本后不经济并可能有危害鸡健康等副作用。另外,针对给鸡注射兴奋剂的说法,该书批驳,鸡是用来吃的,几千年来早不飞翔,增加物理性负荷毫无意义。
不同的鸡有不同的生长时间,土鸡长得慢和品种有关。以斗鸡为例,雄性斗鸡180天才开始啼鸣,雌性斗鸡270-300天才开始产蛋。其他一些观赏鸡也是如此。其次也和喂养方式有关,从中世纪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传统的"撒一把米自个儿吃去"的养鸡方式无法让鸡快速生长。"现代的养鸡远不是很多老百姓传统中的印象了,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全球主流的方式,正是这高效率的生产才能在当今人口不断增长的压力下将鸡蛋、鸡肉留在寻常百姓的餐桌上。现代养鸡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由品种、饲料、防疫、饲养管理、设施设备、产品加工及废弃物处理等缺一不可的环节构成。"罗庆斌表示。
抗生素可用,但不可滥用
如果激素的使用是不合法的,抗生素的使用则比较复杂。在美国,目前对此并无明确的监管条例,并具有争议性。简单说,不会有法律禁止农民或者饲养者使用抗生素。因为家禽和人一样,也会生病,生了病需要药物治疗,这点并无问题,问题在于是否过量构成"滥用".中国也同样如此。
丁焕中表示:"从我国的养殖水平和环境出发,使用抗生素必不可少。肉鸡有时候容易生病,必不可少需要使用一些药物,美国养鸡同样使用抗生素,按照农业部的规定,合理使用,按照规定的方法去用就可以,另外一定要保证休药期,所谓休药期,就是家禽上市前一段时间里不可以使用抗生素。"
目前在美国出售的抗生素中,80%都进入了鸡、猪、牛和其他肉用动物的身体;但是家禽家畜肉类的生产者却不需要上报他们是如何使用抗生素的-用了哪几种、用在什么动物身上、用量是多少,都不用上报。
在相关问题上,美国有多重矛盾,有些研究者认为需要监管抗生素的使用,但是一些大型的禽肉生产商则反对。另外,家禽养殖归美国农业部管,而抗生素的使用又归美国药监局(FDA)管。这也带来了麻烦。
1977年,FDA曾宣布它将禁止部分抗生素用于农业用途。但参众两院拨款委员会在农业利益的主宰下通过了决议,反对任何这样的禁令。FDA退缩了之后还曾零零散散地尝试规范肉用动物的抗生素使用,包括头孢霉素在动物中的使用-这是最常见的治疗人类肺炎、链球菌性喉炎和尿道感染的处方抗生素。
FDA兽医学中心科学政策副主任威廉姆?弗莱因(William Flynn)说,抗生素在人体上的使用可以经国家医疗健康体系的庞大基础设施来紧密监控,但是动物却没有这样的基础条件,这使得追踪农场和牧场的抗生素使用变得更加困难。
目前FDA的主要希望是控制饲料提供厂商在无处方的情况下任意地大量出售抗生素。2012年4月,FDA建议禁止使用某些抗生素来促进动物生长,并要求禽畜生产者在使用某些抗生素之前必须获得处方。
弗莱因说,FDA正尽可能快地采取行动来确保抗生素被审慎使用在动物身上。他认为,要求肉用动物生产商使用某些抗生素前必须获得处方,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
"按照农业部的法律法规,有些抗生素的使用需要处方,有些不需要。这方面有详细的规定,没有必要罗列,总体来说,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完善的。"丁焕中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