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王老吉、加多宝凉茶不宜长期饮用?
来源: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06日    关注度:     【字体:

   随着广药和加多宝之间“商标之争”演变为持久的拉锯战,无论是王老吉凉茶还是加多宝凉茶,都深深印入了消费者脑子里。凭借王老吉凉茶多年的全国营销,早已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喝王老吉凉茶防上火,除此之外和其他饮料没什么区别。大多消费者似乎关心更多的是两家凉茶企业由“口水战”升级到“肢体战”的热闹,但真正应当引起消费者关注的是“凉茶真能降火吗?凉茶适合什么地方人服用?什么样体质的人适合喝凉茶?”专家表示,凉茶也是药,要注意因人制宜,不宜长期服用。 江龙平 文

    凉茶也是药 不能滥服

    随着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全国热销,凉茶逐渐被人们接受。然而,在接受的同时,一些人对凉茶的认识也存在着误区,他们不论哪里不舒服均归咎于湿热,认为凉茶能包医百病,无病服之能防病,甚至把凉茶作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保健药。其实,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

    两广地区常用的凉茶如王老吉、夏桑菊、五花茶等都是由味苦性寒的药物组成。它们适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等外感风热、湿热积滞症状。其中王老吉药性最为寒凉,因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而被人们熟知。

    然而,凉茶毕竟是药,要注意因人制宜,不能滥服,更不能作为保健药长期服用。以药性寒凉的王老吉为例,仅体质强壮、素来火旺湿盛、经常咽喉肿痛、大便淤结、舌红苔黄腻者,可以经常服用。

    若体质虚弱者和婴幼儿,不分青红皂白地长期用药性苦寒的凉茶,则容易损伤人体阳气和脾胃,导致出现神疲体倦、面色白光、多汗易感冒等症状。尤其是婴幼儿,血少气弱,若长期服用凉茶,会损伤小儿正气,反而影响小儿健康成长。据了解,有的儿童易感冒咳喘,一个月甚至发病3~4次,其中不少病例是由于婴幼儿期间过量服用药性苦寒的凉茶损伤脾肺之气所致。因此,凉茶服用也有忌,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服用。

    王老吉包装无警示,或侵权?

    另外,凉茶之所以流行于广东、广西、福建等地,是因为当地气候湿热,凉茶可清热、解毒,去火生津,因此备受当地人们所推崇。然而,在我国东北、西北等地气候寒冷干燥,也适合服用凉茶吗?

    专家表示,凉茶具有浓重的地域性文化,我国东北、西北等内陆地区因气候原因,一般并不需要特别服用凉茶,以王老吉凉茶为例,仅作为一款饮料来饮用。但是,鉴于凉茶的药性,脾胃虚寒、老人、小孩、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要慎服。即使是健康人,过度饮用凉茶轻者脾胃不适,严重者会诱发胃肠道疾病。

    由于王老吉凉茶被制成饮料来卖,其药性大大减弱,若要“防上火”,必须长期饮用。专家提醒,除了防上火外,各人体质、地域等因素也对喝凉茶有着不同的要求,不能一概而论。体寒及体质虚弱者,应避免长期服用凉茶,否则容易伤脾胃,导致身体疲劳、多虚汗等症状,反而适得其反。

    而作为全国销售多年,并处于凉茶“主人”地位的王老吉在其外包装上竟然对可能产生的副作用、适宜人群毫无警示标示,这算不算是违规操作,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呢?

    》链接

    王老吉长期饮用或导致不良反应?

    “王老吉”凉茶主要成分为水、白砂糖、仙草、蛋花、布渣叶、菊花、金银花、夏枯草、甘草。

    根据有关中草药记载,夏枯草性寒、清火、无毒,可作补膏,但脾胃虚寒的人不宜吃。知名学者方舟子曾表示,《神农本草经》将夏枯草归为有毒、不可久服的“下品”药,而《本草纲目》则称其“无毒”。但是有多项研究表明,夏枯草能导致不良反应。

    此外,据《药食同源目录表》,王老吉配方中蛋花、仙草和布渣叶并非药食同源的原料,是否能添加进普通饮料还有待确定。

    同时,业内人士表示,凉茶品种繁多,有下火的、有解毒的、也有消暑的。喝凉茶也并不是随意喝的,必须选择性地喝,喝得太多或不对症肯定会影响人体的机能。人无分老幼一概普及凉茶不科学,容易导致不良后果。对此,本报将继续跟踪观察。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月饼换养生“马甲”价格翻番 专家:不可迷信
下一篇文章:提前一个月就有现货 网购纸螃蟹要当心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