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易拉罐罐口细菌小店比超市多25倍 喝前务必洗干净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夏日炎炎,最大的享受是什么?莫过于开启易拉罐,大口喝下,然后,心满意足地打一个嗝。

  但每年,微博上都会热传:广州一女子直接用嘴对罐口饮用了易拉罐饮料后,感染了细螺旋体病毒死亡。

  虽然消息已被证实是谣言,但还是引起了人们对易拉罐罐口卫生的广泛关注。

  记者随机调查20多名路人:“谁喝前擦过罐口?”都回答:“没有。”直接用嘴对着罐口饮用易拉罐,到底干净吗?易拉罐口有多少细菌?开启之后的易拉罐饮料,多久还能喝?

  浙江微博医生版推出“健康实验室”,第一站,研究的是易拉罐。

  ●实验地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

  ●实验素材:

  1、可乐+啤酒。同款的可乐、啤酒,分别购自街边小店和某连锁超市,在购买的同时,用一次性食品袋密封、标注。

  2、外包装称可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的卫生湿巾。

  3、普通纸巾。

  ●实验工具:

  医用无菌生理盐水,灭菌吸头,哥伦比亚血琼脂平板,医用灭菌棉签。

  ●实验过程:

  1、从未清洁过罐口的小店、超市两组易拉罐上,分别采样。

  2、分别将易拉罐用干纸巾、湿纸巾、清水冲洗、清水冲洗后擦干等4种方法,进行清洁,然后采样。

  3、未清洁过罐口的啤酒和可乐,分别喝上几口,放在室温下,在饮用后12小时和24小时后,进行采样。

  4、为了让实验结果更有说服力,实验人员还对纸巾、湿巾做了采样。结果发现它们本身并不含有细菌。

  听说要做易拉罐罐口细菌实验,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生们都觉得有意思。预实验的时候,有医生自告奋勇,将实验中要用到的可乐、啤酒,喝了大半罐。

  然而,正式试验开始后,医生们却纷纷摇手:“我不喝了!”这是怎么回事?“我们都觉得很吃惊,太多细菌了,无法计算。从培养箱中拿出来时,臭味都有点让人恶心。”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实验室的周宏伟医生,展示了培养皿中的细菌情况:有的培养皿中只有零星几个黑点,但有些培养皿却黑了一大块。“这些一点点黑的是什么?”

  “这是菌落,一个点代表一个菌落,有一个菌落就说明在培养之前有一种细菌。”周宏伟解释说。

  实验报告

  ●购买点不同,细菌量竟相差25倍

  小店与超市的产品相比,小店购买的罐装饮料,罐口所含细菌量,要远远高于超市的罐装饮料(具体如图)。

  记者在这家路边小店门口观察了几天:这是一家位于十字路口的小店,在高峰期,小店门口几乎每秒钟都有车辆经过,带来扬尘。天气热,啤酒的销量明显比可乐好。

  ●清水冲洗后擦干,最干净

  易拉罐口这么多细菌,怎么喝?

  对比实验中发现,不同清洁方法后,易拉罐罐口的细菌生长情况如图。

  四种方法中用清水冲洗后擦干,最干净。“即便是被蟑螂爬过,你用清水清洗后也能洗掉大量的有害细菌。”周宏伟补充说。

  ●开罐12小时后,细菌多起来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不少人的习惯是,“隔夜可乐,有气就喝一口”。这种方法科学吗?

  从实验结果来看,不科学。细菌最爱35℃左右、潮湿、含有营养成分(如糖、蛋白质)的环境,放置时间越长,生长越多。周宏伟建议,打开饮料后,能喝完尽量喝完。

  实验解读

  周宏伟说,这些细菌菌种都是普通环境中常见的细菌,人在抵抗力下降的时候,可以引起感染致病。

  浙医二院感染科主任王选锭则告诉记者,这些细菌,在我们的手上,经常可以发现,多数细菌是不致病的,吃下去后也会在胃肠道内被消化掉。但“如果手上有创口,就可能会被感染;同样道理,如果口腔里有小破口,也可能引起感染。”王选锭说。

  本报记者 林丹 本报通讯员 牟优优 方序/文 梁津铭/制图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婴儿吃牛初乳不利提升免疫力
下一篇文章:炖烂的肥肉更益健康?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