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婴幼儿配方食品将不得再添加牛初乳 年轻父母起疑惑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卫生部近日明令:自9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将不得再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消息一出,很多正在给宝宝吃牛初乳或准备给宝宝吃牛初乳的妈妈们犯了愁,这“牛初乳”究竟还能不能给宝宝吃?记者近日巡城发现,市内各大超市、药房随意可见“牛初乳粉”和添加了“牛初乳”的婴儿食品仍在正常销售。

  超市药房仍有售

  “纯牛初乳粉”、“复合牛初乳粉”、“牛初乳咀嚼片”和各种标榜还有“牛初乳”成分的补钙粉、营养冲剂……记者在市内多家超市和药房巡了一下,发现“牛初乳”的相关食品还真不少,当中大部分是针对婴幼儿的产品。产品价格参差不齐,少的要几十元一盒,多的要三四百元一罐。

  在环视东路一家药房,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听说过卫生部的消息,但店里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目前仍照常销售和进货,相关产品的销售没受多大影响,“有个别妈妈来问,但是我们店里卖的都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的,完全可以放心。”接着,这位销售人员开始滔滔不绝地向记者推介起“牛初乳”的好处。

  “如果真是这么好?为什么国家要禁止啊?”记者反问道,该名销售人员如此回复:“国家是说不允许添加到婴儿食品里,没有说不能卖纯牛初乳啊,可能是怕夹杂其他东西会破坏营养成分,纯牛初乳就不会有问题了。”

  专家作相关解释

  记者随后登录卫生部的网站,发现卫生部在4月19日请有关专家作了相关解释。专家称,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专家还表示,牛初乳对婴幼儿不是传统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长期食用牛初乳对婴幼儿健康所造成的影响,国内外在这一方面的科学研究较少。目前,牛初乳未列入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中,国际上也未允许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我国进口的牛初乳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将牛初乳作为补充类药物管理,新西兰规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补充剂类食品不得用于0-4个月婴儿。

  商家打“擦边球”

  尽管专家作了解释,但是仍没有明确说明婴儿适不适宜直接食用“牛初乳粉”,难怪有的商家打“擦边球”,宣称纯“牛初乳粉”不在禁止范围内。究竟“牛初乳”是不是能提高婴儿免疫力,这个问题在网络上也众说纷纭。

  有营养专家认为,牛初乳中蛋白质含量高,主要以酪蛋白为主,酪蛋白是一种大型、坚硬、致密、极困难消化分解的凝乳,过量的酪蛋白会产生较高的肾溶质负荷,给宝宝肾脏带来较重的负担。对于已经开始添加辅食的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最好也不要过早给予牛初乳。

  也有营养专家称,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牛初乳会引起早熟,因为牛初乳是要经过脱脂处理,尤其是进口牛初乳,质量要求非常高,激素存在于脂肪里面,脱脂处理后就不存在激素的问题,市场上有的高端牛初乳还有激素的安全检测,消费者可以放心。

  街坊表情

  家长的哀叹

  “我家宝宝都吃了一整罐牛初乳了,才发布这个消息,真是捶胸啊。”小伟是一位80后爸爸,育有两岁的可爱女儿。正是出于对国内的婴儿食品不放心,小伟像很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爸爸妈妈一样,女儿从小到大,他都去香港“拖粉”(即买奶粉之意),此前听别人说吃牛初乳对宝宝好,他也从香港带回来一罐牛初乳,“现在唯有寄望于进口的牛初乳能让人放心点啦,不过,我都不会再给她吃了”,小伟说。

  在广州妈妈网上,这几日关于“牛初乳”的讨论也很热烈,更多的妈妈们是质疑,既然没有纳入安全标准,国家为何到现在才颁布这个禁令?“最近怎么搞的,酸奶、果冻是旧皮鞋做的,牛初乳又说不安全,还查出‘毒’奶粉,还有什么是可以放心给宝宝吃的呢?”AP-PLE仔妈妈感叹道。 (冯小静)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预订婚礼酒店一桌难求 专家建议签协议规避风险
下一篇文章:茶叶还敢喝吗? 专家:农药大多不溶于水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