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沪加强食品追溯体系覆盖面 专家称仍有不少困难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年本市将在100家标准化菜市场、1000家标准化超市建设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在150家大卖场、485个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在20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水产品追溯系统,在5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牛(羊)肉追溯系统,在10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粮食追溯系统,全面加强追溯系统在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覆盖面。

  “追溯并不是目的,追溯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表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提取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消费者关心的信息,一旦发现问题,能够根据溯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成为今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

  追溯体系逐步“扩容”

  生猪在饲养过程中,如何得知它是否病了,或者使用过哪些药物?运用物联网技术,上海爱森肉食品公司给生猪佩戴了RFID无线射频识别的“智能耳标”,实现了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出栏、屠宰、检疫以及分割、销售的全过程溯源。不仅每头猪的健康状况一目了然,每片猪肉都可追溯其“来龙去脉”。

  事实上,除了猪肉之外,近年来蔬菜、大米、水产、乳制品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也陆续加入“追溯”队伍。“就连菜市场销售的活鱼,现在也有了可以追溯的手段”,市食安办主任阎祖强告诉记者。

  据了解,目前本市已经初步建立了生猪产品追溯系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了乳制品生产环节的追溯系统,市商务委正在推进蔬菜、水产品等产品的安全追溯体系,闵行、长宁、浦东等区县相继开发了餐饮环节和流通环节的追溯系统。本市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正不断“扩容”。

  追溯“成本”大为下降

  与此同时,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溯源的成本也在下降。记者从国内应用量最大的动物电子标识制造商——上海生物电子标识有限公司获悉,公司独立研发的动物识别专用射频(RFID)芯片打破国外企业的垄断,将芯片成本从1.17元降至0.07元,仅为进口芯片的6%。这为畜牧业建立可追溯系统提供了基础。

  “继猪肉之后,我们要推动猪、牛、羊肉整个产业链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阎祖强表示。本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要覆盖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大卖场和餐饮单位,在品种上要逐步覆盖粮食、牛(羊)肉、蔬菜、水产品等。

  追溯“整合”需待时日

  业内人士同时指出,本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不少困难:一是本市食用农产品(11.83,0.03,0.25%)80%左右由外省市供应,产品源头信息难以采集;二是地产农产品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比率较低,造成地产农产品溯源信息不完整;三是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追溯覆盖率不高,可追溯的产品非常有限。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各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追溯信息尚未实现共享,不能实现全过程的追溯,更谈不上追溯信息的整合利用。

  如何最大程度地发挥“溯源”的功效?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本市将积极完善追溯系统的信息化顶层设计。一方面,通过建立产品追溯标准,集成各个部门的追溯信息,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内形成通用规范的追溯系统;另一方面,鼓励企业自行建立追溯系统,对原料和最终产品供货情况实现双向可追溯,并通过上海食品安全网等网络平台提供给市民查询,让消费者切身体会到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效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宝宝并非都需补钙 专家:妈妈选购配方奶粉需看指标
下一篇文章:专家教你读懂五种食品新概念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