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8日专电(记者席敏)进入秋季以来,随着各类鲜枣的大量上市,以婆枣、铃枣等普通鲜枣或其他地方的冬枣假冒“沾化冬枣”的现象比较突出。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正宗沾化冬枣尚未成熟,谨防购买假冒产品。
“沾化冬枣”是国家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全国和山东省著名农产品,其优良品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一些其他地方的冬枣或普通鲜枣往往借机以“沾化冬枣”的名义在市场上销售,影响沾化冬枣的声誉,并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沾化冬枣是在沾化地域范围内,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种植的,要经过白熟期、脆熟期、完熟期三个时期,沾化冬枣必须达到脆熟期才能成熟上市。2011年10月1日后陆续采摘上市,10月5日至25日为集中采摘上市期,在此之前上市的“沾化冬枣”多为假冒产品。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沾化冬枣时,消费者应该从外观上注意识别。正宗成熟的“沾化冬枣”果型周正、呈圆形或扁圆形,果面光亮,单果重10至17克,颜色鲜艳,点红或半红,口感皮薄肉脆、甘甜爽口、食之无渣,营养丰富,具有极高的营养和保健价值。
沾化冬枣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商标专用权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如发现有假冒“沾化冬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是发现有关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各级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