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健康排毒饮食 帮你吃出体香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想让身体散发自然清香是“全面工程”,吴小萍医师特别点到的就是排毒。

     体香从何而来

    人的体味由多种腺体分泌物混合而成,而大汗腺的分泌物是其主要成分。任何人分泌的汗液,都含有或多或少的“丁酸脂”。丁酸脂浓度的淡或浓,决定了其散发出来的是何种气味,浓度大就臭;浓度稍大就腥,甚至臊;稀薄浓度时,就是一种近香型体味。

    另据研究,人体散发出的体味中,还有一种叫“P甾酮”的,它与稀薄浓度的丁酸脂结合时,就能散发芳馨袭人的体香,其功能是增进人际间的亲切感,还能诱发亲昵行为。这样的气味,主要藏于人体内的脂肪组织、皮质肤层、尿液及腋下汗液中。

    吃花的确能改善体味 但不良饮食习惯要先改掉

    浙江名中医馆内分泌调理专家汪慧敏教授

    早在唐宋时期,官妃御女就已流行食杏仁、饮杏露以求体香,这种利用药物或食物内服,使人产生香味的方法,在古代被称为“香身”。汪慧敏教授说,事实上,人的确可以通过食物改善体味,不过期望值不能太高。

    汪慧敏说,年轻人由于新陈代谢旺盛,胃肠功能正常,排出身体里的毒素,再吃一些芬香食物,身体会发出一种自然的清新味道。她推荐了几个芬香食谱:

    一、丁香1至2个,用沸水冲泡,可以喝也可以含漱,有理气和胃、清除口臭、改善体味的作用。

    二、白豆蔻与陈皮各5克,一起用水煎,可以喝也可以含漱。白豆蔻行气、暖胃、消食、宽中,有良好的芳香健胃作用。陈皮能疏肝破气、消积化滞。

    三、藿香,鲜品更佳,15克藿香加10克仓术,用水煎沸,服用。藿香芳香温煦,散表邪、化里湿、醒脾开胃。

    四、桂花加蜂蜜泡茶。常吃桂花可以暖胃平肝、舒筋活络、美白皮肤。

    其实这些方子除了有芬香作用,还有不少美容养颜、排毒的功效,可谓一举多得。

    要想有体香 排毒是关键

    浙江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吴小萍

    就像汪慧敏教授提到的,想让身体散发自然清香是“全面工程”,吴小萍医师特别点到的就是排毒。

    她介绍,就像吃大蒜的人身上会经常有股蒜味一样,饮食对于体味的影响显而易见。当然,让身体产生体香要难得多,但排毒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身体的代谢产物和毒素堆积在人体中,就会成为体臭及多种疾病的“罪魁”。

    据介绍,排毒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有四种。一是咳嗽清肺:每天到户外选择空气新鲜而又避风的地方,做深呼吸,清洁肺部。二是冲洗肠道:每天定时排便,以保持肠道清洁。三是发汗驱毒:坚持有氧运动,可使人体吸入比平常多十几倍的氧气,使机体免疫细胞防病能力显著增强,从而加强体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阻遏体内毒物的积聚。四是通过食物来解毒:常饮鲜果汁或鲜蔬菜汁,使体内血液呈弱碱性,把积存在细胞中的毒素溶解,由排泄系统排出体外。

    花类药更多的还是药用价值

    浙江省中医院中内科副主任医师金涛

    吃花能吃出体香吗?金涛医师认为这并非不可能,不过究竟要怎么吃,吃多少,他坦言自己在这方面并未深入研究,但关于花类药在中医上的运用以及对人体的好处,金涛医师还是有话要说。

    金涛医师介绍,其实我们的老祖宗很早就已经开始使用花类药,而且它们颇具功效。例如玫瑰花、绿梅花、佛手花、玳玳花、百合花、杭白菊等都属于花类药,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芳香,有舒肝解郁、调节神经和内分泌的功效,例如百合可以养阴安神,玳玳花可以疏肝和胃、理气解郁,茉莉花能顺气活血、调理气机。古书上也有记载拿这些花类药沐浴、外用,可以达到轻拂理气的作用。即便是现在,中医也时常用到花类药,例如在治疗中年女性黄褐斑、月经不调等疾病时,也会加入一些花类药。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关节疼痛 冬天喝点药酒
下一篇文章:注意!酸奶饮用三要三不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