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文化 >> 浏览文章
二十四节气之惊蛰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2月06日    关注度:     【字体:
惊蛰——春雷乍动,惊醒了蛰伏在土壤中冬眠的动物。这时气温回升较快,渐有春雷萌动。每年公历的3月5日左右为惊蛰。二十四节气之一。蛰是藏的意思。

  我国古代将惊蛰分为三候:“一候桃始华;二候仓庚(黄鹂)鸣;三候鹰化为鸠。”描述已是桃花红、李花白,黄莺呜叫、燕飞来的时节,大部分地区都已进入了春耕。惊醒了蛰伏在泥土中冬眠的各种昆虫的时候,此时过冬的虫卵也要开始卵化,由此可见惊蛰是反映自然物候现象的一个节气。

  每年3月5日或6日,太阳到达黄经345度时为“惊蛰”。惊蛰的意思是天气回暖,春雷始鸣,惊醒蛰伏于地下冬眠的昆虫。《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晋代诗人陶渊明有诗曰:“促春遘时雨,始雷发东隅,众蛰各潜骇,草木纵横舒。”实际上,昆虫是听不到雷声的,大地回春,天气变暖才是使它们结束冬眠,“惊而出走”的原因。我国各地春雷始鸣的时间早迟各不相同,就多年平均而言,云南南部在1月底前后即可闻雷,而北京的初雷日却在4月下旬。“惊蛰始雷”的说法则与沿江江南地区的气候规律相吻合。

  “春雷响,万物长”,惊蛰时节正是大好的“九九”艳阳天,气温回升,雨水增多。除东北、西北地区仍是银妆素裹的冬日景象外,我国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已升到0℃以上,华北地区日平均气温为3—6℃,沿江江南为8℃以上,而西南和华南已达10—15℃,早已是一派融融春光了。所以我国劳动人民自古很重视惊蛰节气,把它视为春耕开始的日子。唐诗有云:“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农谚也说:“过了惊蛰节,春耕不能歇”、“九尽杨花开,农活一齐来。”华北冬小麦开始返青生长,土壤仍冻融交替,及时耙地是减少水分蒸发的重要措施。“惊蛰不耙地,好比蒸馍走了气”,这是当地人民防旱保墒的宝贵经验。沿江江南小麦已经拔节,油菜也开始见花,对水、肥的要求均很高,应适时追肥,干旱少雨的地方应适当浇水灌溉。南方雨水一般可满足菜、麦及绿肥作物春季生长的需要,防止湿害则是最重要的。俗话说:“麦沟理三交,赛如大粪浇”、“要得菜籽收,就要勤理沟”。必须继续搞好清沟沥水工作。华南地区早稻播种应抓紧进行,同时要做好秧田防寒工作。随着气温回升,茶树也渐渐开始萌动,应进行修剪,并及时追施“催芽肥”,促其多分枝,多发叶,提高茶叶产量。桃、梨、苹果等果树要施好花前肥。

  “春雷惊百虫”,温暖的气候条件利于多种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田间杂草也相继萌发,应及时搞好病虫害防治和中耕除草。“桃花开,猪瘟来”,家禽家畜的防疫也要引起重视了。

  农谚“到了惊蛰节,锄头不停歇。”到了惊蛰,我国大部地区进入春耕大忙季节。真是:季节不等人,一刻值千金。大部分地区惊蛰节气平均气温一般为12℃至14℃,较雨水节气升高3℃以上,是全年气温回升最快的节气。日照时数也有比较明显的增加。但是因为冷暖空气交替,天气不稳定,气温波动甚大。华南东南部长江河谷地区,多数年份惊势期间气温稳定在12℃以上,有利于水稻和玉米播种,其余地区则常有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气温在12℃以下的低温天气出现,不可盲目早播。惊蛰虽然气温升高迅速,但是雨量增多却有限。华南中部和西北部惊蛰期间降雨总量仅10毫米左右,继常年冬干之后,春旱常常开始露头。这时小麦孕穗、油菜开花都处于需水较多的时期,对水分要求敏感,春旱往往成为影响小春产量的重要因素。植树造林也应该考虑这个气候特点,栽后要勤于浇灌,努力提高树苗成活率。

  反映自然物候现象的惊蛰,含义是:春雷乍动,惊醒了蛰伏在土中冬眠的动物。这时,气温回升较快,长江流域大部地区已渐有春雷。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常年雨水、惊蛰亦可闻春雷初鸣;而华南西北部除了个别年份以外,一般要到清明才有雷声,为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雷暴开始最晚的地区。

  惊蛰时节,春光明媚,万象更新。通过细致观察,积累物候知识,对于因地制宜地安排农事活动是会有帮助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生肖鼠的真实来历
下一篇文章:什么是古代“八仙”?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