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文化 >> 浏览文章
西点的诱惑与传说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西点”是中国人对西式甜点的统称。它同中华烹饪一样,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欧洲是西点的主要发源地、英国、法国、西班牙、德国、意大利、奥地利、俄罗斯等国家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并在发展中取得显著成就。
    
    据史料记载,古代埃及、希腊和罗马已经开始了最早的面包和蛋糕的制作。古埃及有一幅绘画,就展示了公元前1175年底比斯城的宫廷焙烤场面,话中可看出几种面包和蛋糕的制作场景,有组织的烘焙作坊和模具在当时已经出现。据统计,在古埃及帝国中,面包和蛋糕品种达16种之多。据说,古希腊最早在食物中使用的甜味剂是蜂蜜,蜂蜜蛋糕曾一度风行欧洲。古希腊人曾用面粉、油、和蜂蜜制作了一种煎油饼。古罗马人则制作了最早的奶酪蛋糕。英国最早的蛋糕是一种名为“西姆尔”的水果蛋糕,据说它来源于古稀腊。
    
    今天,世界最好的奶酪蛋糕仍然出自意大利。公元前4世纪,罗马成立有专门的烘焙协会。初具现代风格的西式糕点大约出现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糕点制作不仅革新了早期方法,而且品种不断增加。烘焙业已成为相当独立的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繁荣时期。此时现代西点中两类最主要的点心,派和起酥相继出现。早期法国和西班牙在制作起酥时,采用了一种新方法,即将奶油分散到面团中,再将其折叠几次,使成品具有酥层,这种方法为现代起酥点心制作奠定了基础。丹麦包和可松包是起酥点心和面包相结合的产物。据记载,最原始的面包甚至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早期面包一直采用酸面团自然发酵方法。16世纪,酵母开始运用到面包制作中。制作海绵蛋糕浆料所采用的搅打法,有人推测首先有西班牙人创造。
    
    上世纪18世纪,磨面技术的改进为面包和其它糕点提供了质量更好、种类更多的面粉。这些都为西式甜点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上世纪18世纪到19世纪,在西方政体改革、近代自然科学和工业革命的影响下,西点烘焙业发展到一个崭新阶段。同时,西点开始从作坊式生产步入到现代化的生产,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和成熟的体系。当前,烘焙业在欧美十分发达,西点制作不仅是烹饪的组成部分(即餐用面包和点心),而且是独立于西餐烹调之外的一种庞大食品加工行业,成为西方工业食品工业的支柱之一。
    
    西点的礼仪
    
    西点,在西餐中被称为甜品,在我们生活中西餐的礼仪常常会被小资们津津乐道。西点作为西餐中与甜点对应的是开胃菜,后者很少有甜的,种类上也远不如甜点丰富。有人比如说开胃菜相当于一本书的前言或者导读。甜点相当于这本书的后记或跋
    
    在西餐正餐中一般顺序为:

    1、头盘,称为开胃品。通常有冷盘和热盘之分。

    2、汤,大致可分为清汤、奶油汤、素菜汤和冷烫等4类。

    3、副菜,通常水产类菜肴与蛋类、面包类、酥盒菜肴均称为副菜。    

    4、主菜、肉、禽类菜肴是主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牛肉或牛排。    

    5、蔬菜类菜肴,可以安排在肉类菜肴之后,也可以与肉类菜肴同时上桌,蔬菜类菜肴在西餐中成为沙拉 

    6、甜品、西餐的甜品是主菜后食用的,可以算是第六道菜。从真正意义上讲,它包括所有主菜后的食物,如布丁,冰淇淋,奶酪,水果等等。    

    7、咖啡、饮咖啡的时候一般要加糖和淡奶油。

    吃甜点也有讲究

    吃冰淇淋一般使用小勺,当冰淇淋和蛋糕或馅饼一起吃,或作为主餐的一部分时,要是用一把甜点叉和一把甜点勺。    

    吃水果馅饼通常要使用叉子。如果主人为你提供一把叉子和一把甜点勺的话,那么就用叉子固定馅饼,用勺挖着吃,。如果馅饼是带冰淇淋的,这种情况下,叉、勺、都要使用。如果吃的是奶油馅饼,最好用叉而不要用手,以防止陷料从另一头漏出。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商务人士不能不知道的24条餐桌礼仪
下一篇文章:全国各地喝酒习俗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