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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面馆9人用餐后疑似亚硝酸盐中毒
来源:都市快报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前天中午,28岁的小唐和同事老郑一起到工厂附近一家新开面馆吃中饭。饭后不久,两人先后出现呕吐、头晕、手指发紫的疑似中毒症状,被紧急送往宁大附属医院抢救。

   当天,共有9名顾客在鄞州古林镇的这家面馆吃饭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到昨天,9人生命体稳均已稳定。

   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在面馆里发现了一包刚拆封不久的亚硝酸钠。目前,面馆老板及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面馆被查封。

    爬梯上二楼营救中毒女工

   这家面馆叫河南滋补烩面店,位于礼嘉桥村一条主干道边,昨天卷帘门紧闭,被贴了封条。

   附近宁波雅蒂莱娜服饰有限公司有两个女员工吃面后出现了严重中毒反应。股东张亚梅介绍了情况:

   “中午11点左右,两个女员工从外面回来,小王说有点晕,回家睡觉去了。小郭感到恶心、头晕,我发现她手一直抽搐,脸色和手指有点发紫,就让她马上去医院。

    ”我想到,小王之前也说过不舒服,马上给她打电话,可没人接。我让员工赶紧打听到她的住处赶过去,门敲不开。好在她住二楼,一楼有部梯子,一个同事爬着梯子从窗户进到她房间,发现小王已口吐白沫昏在床上。

   “同事把小王背下楼,送上救护车,医生说再晚来半个小时,她就没命了,被送往ICU病房抢救。”

   面店店主已被公安控制

    根据中毒症状,医生高度怀疑她们是亚硝酸盐中毒,报警。

   昨天傍晚,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回应:

   18日下午,古林镇一家面馆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9名患者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病情稳定。据了解,店主冯某为河南籍外来人员,租用店面开面店约一个月左右。执法人员在现场找到了一包已拆封使用的亚硝酸钠,店主称是托朋友从河南购进。

   食药监局表示,将立即着手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重点针对各镇乡、街道菜市场熟食制品以及小餐饮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我从古林派出所了解到,冯某自称不知亚硝酸盐有毒,买来用于腌制猪头肉。目前,店主等3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市场上能轻易买到亚硝酸盐

   昨天下午,我在市区一家化工试剂商店,买到一瓶亚硝酸钠,老板娘反复叮嘱:“这个不能用到食品上!”

   浙江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的沈立荣老师对添加剂有研究。他说:“亚硝酸盐有两种,一种是食品添加剂级的亚硝酸盐,另一种是工业用亚硝酸盐,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亚硝酸盐可起到防腐和护色的作用,主要用于火腿、香肠等肉类制品的加工,添加亚硝酸盐后,肉质会比较红,看起来更新鲜些。“

   沈老师指出,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时,企业只能购买有资质的厂家的产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添加,适用范围仅限于肉制品加工。”

   去年宁波也曾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去年5月初,江东区一家面馆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28人中毒。

   据了解,宁波早在两年前就规定,亚硝酸盐禁止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餐馆在加工食品时,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2011年,国家公布了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如吊白块、苏丹红等。

   还有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钠、着色剂等,易出现超范围使用或超量使用。

   另据国家最新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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