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南通一男子酒店食用红焖河豚被撂倒 所幸经及时抢救脱险
来源:南通网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南通网讯 一名食客在位于市区人民东路的一家酒店就餐时,点了一道“红焖河豚”。未料,品尝过后不久,出现中毒症状。所幸经及时抢救终于脱险。昨日,记者通过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了解到,接到相关举报信息后,市卫生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据了解,前天,有市民向政府热线反映,一名食客在酒店进餐时,因食用河豚中毒。随后,患者被送至市中医院。

接到情况反映后,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证实市民举报属实:市中医院确实收治了一名自述食用河豚中毒的患者。医护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洗胃、导泻及药物治疗。随后,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在涉事酒店的操作间冰箱内,发现储存的河豚半成品50条;取证时发现,在事发当晚的菜单中,确有“红焖河豚”。查实有关情况后,市卫生局已受理此事并立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取证过程中。

值得庆幸的是,经医护人员及时施救,食用河豚中毒的男子已基本痊愈并出院。

据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虽然近年有些地方养殖河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开放禁令的申请,但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处罚。

记者周朝晖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肉丸弹性好? 可能掺硼砂!
下一篇文章:真空包装食品不等于无菌食品 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