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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食品中毒案例 化工原料当面粉肉圆撂倒13人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 杨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发布,今年以来该局加强了对餐饮、食品重点场所、品种、环节的监督抽查,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上半年全省共接报食物中毒事故12起,比往年有所下降。

  误用“面粉”村民中毒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处周达志处长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接报食物中毒事故12起,中毒人数127人,无死亡病例,事故发生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2起事故中,按照发生场所统计,发生在餐饮单位4起,学校食堂3起,家庭自办宴席3起,集体食堂2起。按照中毒原因统计,微生物引起中毒6起,化学性中毒4起,还有2起原因不明。

  周达志告诉记者,化学性中毒多是误将化学品当成原料或是调料所致。比如4月份发生在南通通州的一起中毒事故,就是一家农户在准备丧事聚餐制作肉圆时,误将氟硅酸钾当做面粉来使用。该农户经营电珠加工作坊,氟硅酸钾是加工制作灯泡时使用的化工原料,与面粉十分相似。“肉圆”做好后,先行品尝的13名帮工村民十分钟后出现呕吐、腹泻症状,被送往当地卫生院就诊。经及时救治,13名中毒者均好转,可疑食品被全部销毁。

  盒饭做好超2小时不要吃

  今年省药监局还先后对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等重要时间段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部署了监管工作。“比如第二届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期间,省局和昆山市卫生局累计出动监督员720余人次,对13家重点宾馆和2家快餐配送单位实施全程监督。”周达志说,交易会订餐3000份,实际需要2500多份,多出的快餐当天在监督下全部被销毁。这么做的原因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餐饮食品服务操作规范中建议,在常温条件下,食品经烹饪后运送到用餐者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易有微生物污染,加大食物中毒风险。秦淮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副所长王志浩告诉记者,这个两小时的要求在平时对快餐生产企业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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