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接连曝光了几起农产品安全事件,引起公众关注。人们在呼吁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法律惩处力度的同时,也要求切实从源头抓紧抓实,从根上断绝农产品“劣变”的土壤。
从根上抓起,这是多年来我们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贯做法。问题是为什么一直在抓,却一直断不了“根”。这与我们千家万户分散种植的格局有关。现在还有很多农户种什么、怎么种,自己看着办,谁的地里撒点什么药、肥,彼此都管不着。
从源头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很多,从质量安全上看,它属于责任共担,一家出事众人遭殃,会砸掉合作社的牌子,所以合作社成员互相之间就实现了监督,更不用说合作社对成员的引导、教育和督促。从监管上来讲,只要牢牢抓住合作社,就抓住了“命门”。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发展得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强、产品品牌好、农民实惠多、入社农户多。这样的合作社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路子,对农户约束力很强,产品质量安全能够保证。第二种是发展一般甚至不太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竞争力不强、带动力也不强,入社农户也就是挂个名,基本没有什么约束力。
在现实中,发展得好的合作社是少数,多数合作社还比较弱小,属于第二种。这种状况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很难实现有效监管,因为没有这么庞大的队伍能够覆盖所有的田间地头,即使能实现监管,成本也将高不可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与农村的耕作方式有关。分散种植的传统,使农户不习惯市场经济中的组织方法和竞争方法,难以培育既有经营能力也有组织能力的乡村能人。缺乏领头人,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壮大的主要障碍。此外,资金困难、环境问题也是成长中的“烦恼”。
为了解决“能人”问题,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阳光培训”,希望通过长期针对性的培训发现“能人”。应该说,这是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长远之道。从眼前来看,还是需要各级地方政府不要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仅仅体现在文件中、讲话中、标语中,而要真正落到实处。
农事不等人、农产品质量安全不等人、农业现代化不等人,各地应尽快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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