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方春明)食品都有一定保质期,食用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就很容易给人身健康带来一些问题。昨天,莱阳市羊郡镇的王女士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一袋过了保质期的“小食品”,让她
的孩子上吐下泻。经过工商出面维权,事情才妥善解决。
昨天,王女士的孩子回家后突然感觉肠胃不舒服,上吐下泻。这可忙坏了一家人,赶紧送孩子去看医生,经过检查可能是食物中毒,又是吃药,又是输液,孩子才好点了。看着病恹恹的孩子,王女士的心里很难受,再三追问,得知是孩子放学后在附近商店买了袋鸡爪子。吃的时候就感觉味道怪怪的,吃完不久就感到难受,后来就开始呕吐和拉肚子。
王女士认为是鸡爪子“有问题”。她立即找到商店负责人讨要说法,可店主说这是无端猜测,并称自己店里卖出去的食品不会有问题。无奈,王女士拨打了12315申诉举报电话,要求工商人员维权。工商所受理了王女士的申诉后,迅速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执法人员在该商店检查时,发现王女士孩子购买的同一批次袋装鸡爪的外包装,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询问商店负责人时,他支支吾吾。执法人员感到蹊跷,一再追问,店主道出真相:原来这批次鸡爪已经过了保质期,店主觉得扔了可惜,于是就用价格标签遮挡住了生产日期,没想到,还没有卖出去几袋就出了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该商户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同意赔偿王女士500元。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健康,特别是要教育好孩子,多掌握一些消费常识,提高对商品的辨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