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用中国学生做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疑云调查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新闻背景

  8月31日,有网文称,美国一专业网站刊登的论文透露,美国塔夫茨大学一科研机构2008年在湖南省一所小学进行过转基因大米(黄金大米)人体试验,该网文随即在国内外引发强烈关注。

  记者了解到,8月1日,《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发表了一篇名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论文。

  论文称,为了比较儿童摄入“黄金大米”、菠菜和β-胡萝卜素油胶囊对补充维生素A有何不同,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浙江医学科学院等工作机构的研究人员2008年共同在湖南省的一所小学进行试验,针对的是6到8岁的健康的在校小学生。

  论文同时称,研究所用材料——黄金大米和菠菜都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实验所在地加热后供小学生食用。

  论文称,所有的作者均审查了原稿。

  该论文共有7名作者。据记者了解,论文第一作者唐广文(音)为美国塔夫茨大学研究员,论文第二作者胡余明为中国湖南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第三作者荫士安为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第四作者王茵为浙江医学科学院研究人员。其他3位作者为杰拉德·戴罗尔、米切尔·格鲁萨克、罗伯特·罗素。另据了解,所谓“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因呈黄色而得名。

  疑问一:中方作者是否知晓论文内容?

  【调查】中方作者称对黄金大米数据不知情或对论文不知情

  9月3日下午,在湖南省疾控中心的办公大楼,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见到了胡余明,他是论文的第二作者。胡余明的精神状态看起来很不好,因为论文署名一事,他几乎在一夜间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我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胡余明无奈地说。

  他对记者表示,对于该篇论文,他不知情,之前既没有听说与该篇论文相关的任何信息,也没有看过论文的内容,更不知道为何自己的名字会出现在论文的作者之中。

  胡余明说,论文中的试验与自己参与过的实验(即在湖南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做的实验)完全不相符,“我们所参与的实验是国家课题,课题结束后,所有资料都上交给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对于该论文的第一作者唐广文,胡余明表示,2008年的时候根本不认识,后来见过面,但与论文无关。

  第三作者荫士安是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他9月4日给记者的声明称,“(我)对美方论文中涉及菠菜和β-胡萝卜素的实验知情,对黄金大米数据不知情;我们的项目(即在湖南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做的实验)在于植物性食物(如菠菜)中胡萝卜素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第四作者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保健食品研究所研究员王茵,9月4日上午和下午,记者两次在办公室采访到她,她直接告诉记者,“我对论文不知情。”

  疑问二:湖南是否进行过转基因大米试验?

  【调查】湖南省农业厅称,2008年以来,湖南省从未进行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

  根据该论文提到的内容,记者采访了湖南省农业部门。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以来,湖南省从未进行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

  湖南省疾控中心、衡南县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以及参与“维生素A在人体内转化效率”实验的胡余明均向记者表示,从美方论文描述的时间、参与人数与内容来看,2008年在湖南省开展的相关实验,只有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实施的这一个,别无其他。

  9月1日,湖南省衡阳市政府发表一份声明称,通过调查,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实验不是转基因试验,而是“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且所有食品均在当地采购。

  疑问三:在湖南小学做的是什么实验?

  【调查】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小学表示,是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不是转基因试验

  为核实衡阳市政府发表的声明内容,9月2日上午,记者赶到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采访参与过2008年江口中心小学课题研究的有关人员。

  衡南县疾控中心副主任伍剑桥是参与者之一。他告诉记者,该课题是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于2008年委托湖南省疾控中心承担的《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工作,系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课题编号为NO.30571574)。

  荫士安在声明中说,他本人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课题负责人,该课题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目的是获得我国儿童膳食中胡萝卜素在体内有多少能够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最终获得结果将作为估计我国儿童维生素A需要量、制定膳食维生素A推荐摄入量的重要基础数据。

  疑问四:实验所需食材来自哪里?

  【调查】实验方称食材均在当地采购,负责烹饪的厨师称未见过黄颜色大米

  湖南省疾控中心的胡余明是该课题湖南方面的负责人。他说,参加实验的学生被分成三组,统一安排在学校食堂进早餐和中餐,早餐为米粉,中餐则是一荤一素一汤。

  胡余明告诉记者,除了蔬菜,学生们吃的内容完全相同。而这项课题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让学生们食用胡萝卜素含量不同的蔬菜,来测量维生素A在学生体内的吸收情况。

  伍剑桥说,课题所用食材来自两个渠道:米、油、调味品由衡南县疾控中心在衡阳市步步高超市采购;肉类、禽、蛋等生鲜食品由学校在江口镇采购。他给记者看了当时的超市采购发票。

  参与大米采购的伍剑桥和校方几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记得很清楚,给学生们吃的大米是湖南省金健米业的“桃花香米”,不是“黄金大米”。

  厨师及厨房工人均由学校负责聘请,厨房工作人员伍秋英告诉记者,当时做饭用的米是“桃花香米”,根本没有见过黄颜色的大米。

  江口中心小学老师陈莉兰的小孩当时读三年级,因为不符合年龄要求,没有参加实验,但她还是让小孩跟她一块在学校食堂就餐,吃的饭菜跟学生们一样。

  时任中心小学校长的贺仲秋告诉记者,因为中午就餐方便,学校老师都主动将子女带到课题组一同就餐,“几乎所有老师都让小孩跟参加实验的学生们一起吃饭”。

  疑问五:家长学生对实验是否知情?

  【调查】超过100名学生参与实验,家长均签署了课题研究知情同意书

  因课题对参与实验的儿童有年龄要求(6—8岁),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选择全部由二年级学生参与。贺仲秋告诉记者,实验开始前,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开了第一次家长会,大约有180多名家长参加,会上给每位家长发了一份课题组提供的知情书,由家长自主选择。

  在学校组织的第二次家长会上,学校收到了100多份由家长签名的知情同意书。贺仲秋说,有些家长不愿意孩子参加,就没有在知情书上签字。

  在江口镇工作的肖先生,就是当时参加家长会的家长之一。他清楚地记得,会上确实收到了一份介绍课题相关内容的知情通知书,他也在通知书上签了字。

  贺仲秋说,学校先后举行过4次家长会,通报相关情况。据多位参与课题的相关人员回忆,在课题进行过程中,有少数学生因各种原因自由退出,课题结束时参与实验的学生人数为79人。

  疑问六:中方课题是否美方主导?

  【调查】课题经费来自国内,在实验室分析技术上得到美国塔夫茨大学的支持

  根据9月1日衡阳市政府提供的情况说明介绍,“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此项实验,未与美国及境外的任何机构发生直接关系。”那么,该实验有哪些机构参与?有没有境外机构参与?

  伍剑桥介绍,该课题全程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专家进行指导,课题实施方案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制定,湖南省疾控中心与衡南县疾控中心负责课题的实施。在湖南省疾控中心出具的该项课题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协议书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伍剑桥还告诉记者,课题所需经费均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拨付,并非来自国外科研机构。衡南县疾控中心出具的一份银行转账单显示,付款人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荫士安在声明中说,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课题承担单位,项目实施是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中心合作进行,在实验室分析技术上得到了美国塔夫茨大学的支持。

  连日来,记者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联系,得到的回应是“仍在调查”。

  追问:

  ●论文中说,所有作者均审查了原稿,但论文第二、第三、第四作者表示对论文中黄金大米试验及数据均不知情。是第一作者唐广文在造假?还是中方研究人员在说谎?

  ●论文中称,黄金大米和菠菜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实验所在地,但记者调查显示实验食材来自湖南当地。究竟谁在说谎?

 

来源:人民日报   颜珂 王君平 吴成良 陈小燕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毒蘑菇8天害了5条命 黄山市发布预警
下一篇文章:一天两顿泡面盐摄入就满额 易得高血压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