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皮鞋,两只皮鞋,跑得快,跑得快,一只变成酸奶,一只变成胶囊,真奇怪,真奇怪!”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化学添加剂的“瘦肉精事件”、“苏丹红鸭蛋事件”,似乎还未淡出人们视线,近日一则网络童谣唱出了人们对“皮革蛋白质粉”和“工业明胶”纷纷入腹的愤懑。而作为食物链的上一环,饲料质量也是人们颇为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物链无瑕疵,杜绝二次吸收的伤害,同样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修改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维护餐桌安全。据悉,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将根据条例作出修改,将皮革蛋白质粉和工业明胶等物质排除在外。条例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二、严格饲料来源范围。饲料生产企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条例规定,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负责人10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农业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养殖动物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四、规范监督抽查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