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餐馆挂“笑脸”您家放心吃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味美价廉的小餐饮在武汉随处可见,但其卫生及安全隐患一直为人诟病。昨日,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预计到今年6月底,为市民就餐提供安全“风向标”的电子地图将问世。届时,每家餐厅卫生级别如何、哪家餐厅被评为“示范点”,市民可一目了然。

  “优良”小餐饮不足一成

  昨日,在小餐饮(面积小于150㎡,座位少于75个)规范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彬介绍,目前武汉市有证餐饮单位共22581家,其中小餐饮17132家。数据表明,武汉近八成有证餐饮单位是小餐饮。但遗憾的是,该局对小餐饮的排查结果显示,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中评为A(优秀)、B(良好)级的仅占8.6%(C级为一般,D级为较差),不足一成。“小餐饮的安全状况是监管的突出顽症。以往也对小餐饮进行过整治,但因其分散性、流动性强等特点,容易死灰复燃。”罗彬介绍,除有证小餐饮外,还有无证餐饮、流动摊点等约1万多家,它们更难规范。

  今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将小餐饮规范管理列为十个突出问题之一,向市民公开承诺解决。本月2日,小餐饮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全面启动。此次整治力度“史上最强”,从3月初一直持续到12月,由10个区的区长担任食安委主任。每个小餐饮单位都被下达“硬指标”——管理者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此外,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会不定期地对小餐饮进行暗访。

  餐饮“电子地图”将问世

  罗彬透露,为了方便市民,武汉市食安办正对全市小餐饮进行食品安全评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标识在店堂公示,令市民一目了然。

  接下来,全市各职能部门将督促小餐饮改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小餐饮店堂要陆续设立信息公示牌,集中公示餐饮单位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举报投诉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小餐饮公示牌上不仅有年度评级结果,还会晒出上一次动态监察情况。

  药监局会将这些信息统一收集,预计在6月底制成“电子地图”,将各餐饮企业的信息上网。届时,市民想要去哪里吃饭,轻点鼠标,就能轻松获悉餐饮企业的安全信息。

  取缔中心城区路边小餐饮

  罗彬介绍,此次的专项整治奖惩分明,对基础较好的小餐饮单位进行扶持和规范,创建“示范区”,供其他餐饮单位学习。活动结束后,全市至少创建一个餐饮服务示范区,每个区创建1—2条示范街,每个街道创建一条示范路段,创建5—10个示范点。例如,江汉区正着力打造在武汉有“金口碑”的特色美食街——雪松路,同时将汉口火车站纳入规范窗口形象区。

  对有固定门店的无证小餐饮,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取缔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较多且拒不整改的小餐饮,帮助一些有条件的小餐饮达标。坚决取缔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上的饮食摊点。此外,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且后果严重的经营者,会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目前,该局向全社会有奖征集小餐饮规范管理建议,对入选的10条建议给予每条2000元奖励。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027-85711111。

  链接

  青山区首推“透明厨房”

  一直以来,餐馆、饭店的厨房对于顾客来说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今年3月,青山区首推“厨房透明化”模式,通过监控设备将厨房内的所有情况一览无余地展现在顾客面前。

  有市民提出,这一方式能否为小餐饮借鉴?对此,武汉市药监局食品负责人表示,这一模式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成本较高,全方位监控的模式只适合有实力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实行。大家关心的中小餐饮也有自己的模式,比如有的小店厨房用完全透明的玻璃墙,顾客可以清楚地看到厨房内的情况。目前,餐饮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监管方式还在探索中,该局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用多种模式改善餐饮业的安全和卫生状况。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冷热纸杯混用,小心饮蜡入肚
下一篇文章:筷子消毒机热销餐饮服务业 市民仍担心筷子清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