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酸性和碱性食品的明细列表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酸性和碱性食品的明细列表
好吃的东西几乎都是酸性的,如:鱼、肉、米饭、酒、砂糖等,全都是酸性食物,相反,碱性食物如海带、蔬菜、白萝卜、豆腐等多半是不易引起食欲但却对身体有益的食物。外行人的想法,以为酸的东西就是酸性食物,诸如一看就会令人流口水的草莓、柠檬等,其实,这些东西正是典型的碱性食物,麻烦也就在这个地方。
       可以参考食物中的钙、磷的含量来判断,钙质多的就是碱性食物,磷质多的就是酸性食物。所以我们应该好好检讨自己平日所吃的东西,是否有酸性过度的倾向。

       白米饭是典型酸性食物,以此为主食的中国人,如果没有摄取相当量的碱性食物,就容易变成酸性体质。尤其是近年来,工业发展而引起环境污染、果菜类的农药污染、化学性加工食品等危害,变本加厉,加上土壤的酸性化导致食物中的钙也相对缺少。
       此外还有一种酸性体质的原因,那就是都市人精神上的压力反应。从外面而来的压力,透过间脑而传到副肾和脑下垂体,以荷尔蒙分泌再传达到各器官,此时,若测定血液中的钙离子,一定会比正常值下降,也就是压力使血液中的钙离子降低,使血液变成酸性化。总之,环境污染及不正常生活及饮食习惯,使我们体质逐渐转为酸性、生活步调失常会造成酸性体质、情绪过于紧张、动手术之身体的负荷都易让体质变成酸性。
1、保持良好的心情、情绪对体液酸化影响很大。适量运动以及杜绝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2、不吃消夜:通常晚上八点过后进食就称之为宵夜。因晚上人体活动力低,且大部分处于休息状态,因此食物 留在肠子理会变酸、发酵、产生毒素,使体质变酸。
3、要吃早餐:人体在凌晨 4 : 30 体温达到最低点,血循会变慢,如果睡太晚再加上不吃早餐,血液循环变慢, 氧气减少,形成缺氧性燃烧,会使体质变酸。
4、调整饮食结构,酸碱食物的比例建议为 20 ∶ 80 。多喝碱性离子水,少喝酸性水,如纯净、可乐等。如果体质偏酸性,可多实用碱性食物,例如糙米、蔬菜水果,另外海藻类食品也是很好的选择。体重反应身体健康,身体的健康与否,在于您平日的保健,多一分关心,将多一些健康。
        我们日常摄取的食物可大致分为酸性食物和碱性食物。从营养的角度看,酸性食物和碱性食物的合理搭配是身体健康的保障。
食物酸碱一览表
强酸性食品:蛋黄、乳酪、甜点、白糖、金枪鱼、比目鱼。
中酸性食品:火腿、培根、鸡肉、猪肉、鳗鱼、牛肉、面包、小麦。
弱酸性食品:白米、花生、啤酒、海苔、章鱼、巧克力、空心粉、葱。
强碱性食品:葡萄、茶叶、葡萄酒、海带、柑橘类、柿子、黄瓜、胡萝卜。
中碱性食品:大豆、蕃茄、 香蕉、草莓、蛋白、梅干、柠檬、菠菜等。
弱碱性食品:红豆、苹果、甘蓝菜、豆腐、卷心菜、油菜、梨、马铃薯

 大部分人对食物酸碱性的认识十分模糊,认为吃起来酸酸的柠檬就是酸性的。其实,食物的酸碱性不是用简单的味觉来判定的。所谓食物的酸碱性,是指食物中的无机盐属于酸性还是属于碱性。食物的酸碱性取决于食物中所含矿物质的种类和含量多少的比率而定:钾、钠、钙、镁、铁进入人体之后呈现的是碱性反应;磷、氯、硫进入人体之后则呈现酸性。
碱性食物主要分为:
一、蔬菜、水果类;                    
二、海藻类;
三、坚果类;
四、发过芽的谷类、豆类。
要避免或减少以下酸性食物的摄取:      
一、淀粉类;
二、动物性食物;
三、甜食;
四、精制加工食品(如白面包等);
五、油炸食物或奶油类;
六、豆类(如花生等)                                                
(多吃碱性食品身材苗条皮肤好,据说还能提高智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心情持续低落 补充三类食物
下一篇文章:九种食品抵抗甲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