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无证餐具清洗窝点藏身废品站 不洁餐具流向小饭店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工商人员查处没收相关物品。本报记者 徐延春 摄

  这样的“消毒餐具”你敢用吗

  一无证清洗窝点藏身废品站,不洁餐具流向几十家中小饭店

  本报见习记者 穆静

  16日,市中工商分局在二环东路一个废品收购站里查处一无证加工“消毒餐具”的窝点,餐具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而由其清洗的餐具每天都会流向城乡接合部几十家中小饭店。

  浑不见底的水里

  进行末遍清洗

  16日下午2时许,记者随同市中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二环东路的一家废品收购站,进行餐具消毒的加工车间就藏在该废品收购站的几间平房里。

  进入废品收购站,立刻就有一股恶臭味扑面而来。到处都堆放着成堆的废品,地面上散落着多个塑料袋,废品收购站的南侧有一个约十米深的沟,沟的一侧堆放着食物残渣、塑料袋、打碎的餐具等,一直延伸到沟底。

  刚进收购站,就听到了室内传来叮叮当当的碗筷撞击的声音。记者随工商人员进入东侧的平房,房间内堆放着已经使用过的餐具,餐具上满是污垢,现场有两名工人正在蓝色塑料箱内进行分类清洗,使用的大桶散装洗洁精就摆放在塑料箱的旁边。整个房间内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臭味。

  餐具经过初步清洗之后,再运送到另一个房间进行再次清洗。在进行最后一遍清洗的塑料桶内,洗过餐具的水浑不见底。

  抹布擦风扇吹

  对洗后餐具干燥

  “餐具清洗之后,就要送到另一个房间进行烘干。”一名正在清洗餐具的工人说,他们主要是用抹布和风扇去除刚刚清洗过的餐具上的水。

  在废品站另一间平房内,几百双已经清洗过的筷子散乱地堆在床上,床沿上搭着几条毛巾,床的一侧放着一个黑色的大风扇。工人说,筷子清洗完以后,他们要先用毛巾擦一下筷子上的水,然后用风扇吹干,再将筷子包装捆扎起来,整个过程就算结束了。其它餐具则要进行进一步塑封。

  在另一间屋子里,记者看到一台远红外线收缩包装机,两台封口机就摆在屋内。餐具经过清洗干燥之后,就直接搬运到这间屋子里进行包装。包装完之后,一套“消毒餐具”就此出炉。

  在已经加工完成的餐具包装袋上,记者看到“济南东兴餐具消毒中心”、“本餐具经过380℃高温消毒”等字样。但是在加工车间内,记者没有看到任何消毒设备。

  记者询问一工人餐具是否经过高温消毒时,该工人称,他们会用热水对餐具进行消毒,烧水的炉子在院子里。但记者伸手在清洗餐具的塑料桶里试了一下,水是凉的。而该工人所指的烧开水的炉子,只是一个高约30厘米、直径约30厘米的小炉子。

每天2000份餐具

  多流向中小饭店

  这些餐具流向了哪里,多少家饭店使用了该窝点清洗的餐具呢?

  在现场查获的20余本账本上,记者看到每个账本封面上都写着两到三家饭店的名字,里面则记着这些饭店送来和拿走的餐具桶数。每天加工约2000份餐具。

  市中工商分局十六里河工商所所长刘涛说,通过前期的摸排及现场收缴的账本看,该窝点清洗的餐具主要是运往城乡接合部的几十家中小饭店。

  “我们在现场没有发现营业执照和其他审批证件。”刘涛说,该窝点属于无证经营。工商所没收了包括两台封口机和一台收缩包装机之内的生产设备。

  刘涛说,正规消毒厂家的消毒包装上都有明确的地址和电话,而该销售点的销售包装上仅有“济南市解放东路”这个模糊的地点。拨打上面的厂家电话,两个电话都是空号。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商部门对该窝点予以取缔,并将通过账本没收其非法所得,对经营者进行两万元以下罚款。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查封腊味店:制作间苍蝇横飞 亚硝酸盐违规使用
下一篇文章:福岛县大米查出放射物超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