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店堂内。
2、 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健康证集中保管随时备查。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 每天对员工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及时调离岗位,经治疗复查无传染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4、 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食品卫生法,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知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卫生制度悬挂于各岗位。
5、 定期对本企业的食品卫生工作逐级进行检查(每月5号、15号、25号检查),并有记录。
6、 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定期对本企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评分,(每月10号、20号自查),并有记录。
7、 对各项食品卫生工作制定具体的惩罚制度,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并记录。
8、 员工个人餐具、茶具集中存放,摆放整齐,干净。
9、 食品库房、加工间、餐厅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更不能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餐厅卫生制度
1、 每餐后进行彻底打扫,保持桌面、台面、地面、墙壁整洁。
2、 餐厅须先搞卫生后摆台,摆台应在就餐前1小时内进行,防止餐具污染。
3、 服务员在摆台、送餐、折叠餐巾纸前将手用流动水、肥皂或洗手液洗干净,消毒后方可工作。
4、 服务员在送餐前应检查食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食品不得给顾客食用。
5、 小件餐具存放柜须做到专用,保持清洁,防蝇、防尘,不得存放其它杂物或私人物品。
6、 餐厅所用的调料容器须每天清洗消毒一次,以保证调料容器的清洁。
7、 桌椅餐前要擦拭干净,餐厅卫生要达到窗明几净,墙壁、装饰、灯具、空调外观等清洁卫生。
8、 撤台做到餐用具分类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