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宜春市49人食物中毒原因查明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经宜春市卫生部门检测,8月28日发生在宜春市新东方酒店49人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已排除霍乱,也未检出沙门氏菌、金葡萄等致病菌。根据医院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判定此事件是一起食源性食物疾患。

    事件发生后,宜春市专门成立了新东方酒店食源性食物疾患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市卫生监督部门立即派出5个工作组,对中心城区所有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加工环节、凉菜操作、餐具消毒、健康合格证、留样制度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有12人留院观察。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10种喝牛奶的方式是错误的
下一篇文章:专家上门“测盐”,五户中四户超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