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科技报》一则消息格外引人瞩目:环保部正组织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起草工作,科技部正为启动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做前期准备工作,商务部建议结合粮食法起草加强对转基因立法问题的研究。
联想到此前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至此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于转基因技术和商业化运作的态度已非常明确,正如转基因立法所遵循的基本立场:除非能够证明转基因食品存在风险性,否则即认定其与传统食品在实质上是等同的,不存在风险性。
有关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争论这些年从未间断,国家相关部门对于转基因技术研发和应用的表态也相当谨慎,从转基因玉米和水稻获得安全证书,到进口美国转基因玉米,再到福建转基因大米流入市场,无不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甚至此前更曝出国内转基因水稻“第一人”张启发在大学演讲时遭反对者抗议被迫离席的闹剧。主管部门面对公众质疑往往欲言又止,政策走一步停三步,试探与观望公众情绪的意图非常明显。
综观“挺转派”与“反转派”争论的焦点,其实就是欧盟模式与美国模式之争。美国对待转基因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即无法证明其不安全,就表明它不存在风险。而欧盟则恰恰相反,在无法确保其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美国是转基因安全研究最先进的国家,但目前尚未发现转基因存在特殊风险。不过,人类接触转基因食品不过数十年,尚缺乏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长期跟踪研究,更何况也有零星个案表明,其对动物体存在安全隐患。以目前的科学研究水平看,双方各有攻防,但都无法掌握绝对的理据来驳倒对方。对待转基因的态度之争,与其说是科学之争,倒不如说是利益之争、价值观之争更为恰当。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转基因食品关乎生命,与自身健康和全人类的安全息息相关;但对于生产者和研究者而言,转基因其实就是一桩生意,对待生意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成本收益的分析。更何况,从目前来看,转基因作为一项生物技术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是无庸置疑的。以莫须有的罪名来阻碍先进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他们看来,这似乎缺少了一点科学理性。也正因此,有关转基因的政策信息一经出台,虽然必定遭到舆论质疑,但掌握转基因技术的企业却如获珍宝,这些政策还往往可以拉动生物育种上市公司的股指上扬。
在实用主义者看来,以目前地球人口的膨胀速度以及人类对丰裕物质生活的需求来看,单靠传统的生物技术必定无法满足,寻求相关技术手段可以说是早晚的事。如果说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不可避免,从国家竞争战略出发,那当然是尽快出手,占得先机。目前中国大豆产业的全面溃败,显然与转基因技术落后有着莫大关联。
不过,这只是“挺转派”的一面之辞。站在生命伦理和人类发展自然规律的最基本立场,转基因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显然经不起公众源自生命安全和人类未来福祉最深层次的追问。在转基因的问题上,人类就像一个无知的孩子,面对未知深浅的小溪,是涉水前行,还是三思而后行,这实在不是能用简单的对错可以评判的。路径选择的背后,涉及个体利益、国家竞争、对生命的态度等等诸多问题。回顾科学发展史,面对新技术、新学说无不经历这样的争论,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争论的焦点和所需要考虑的因素,无疑更加多元。
目前,中国关于转基因安全的立法,立足于在有序开发应用的前提下,尽可能规范管理。规范大抵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完善转基因的标识制度,赋予公众自由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规范转基因技术活动,使各个领域转基因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在严格监管范围内。不过令人担忧的是,且不说转基因大豆已经透过牲畜饲料摆上每个家庭的餐桌,以目前中国农业分散生产的粗放管理模式,要真正做到规范管理,难度也可想而知。
在转基因的问题上,我们其实已经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恐怕只能被动地被裹挟着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