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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安全”需要“自下而上”的监管机制
来源:食品科技网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问题奶粉、硫磺生姜、蛆虫柑橘,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一再拨动大众的神经。陕西省政协委员在此间指出,“分段式”管理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应当建立起“自下而上”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面对公众设立“一站式”“110式”食品投诉中心,简化、畅通投诉渠道,确保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根据2009年6月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的规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在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中,“分段式”监管被视为是导致消费者投诉困难、问题被“分段式踢皮球”的根源。
    在政协陕西省十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郝西燕、张超英提出,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法规,重在强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与救援,重各级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责任划分与处罚,对投诉受理和来自消费者的监督与反馈机制则重视不足。
    郝西燕建议,应当建立“自下而上”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与环节,面对公众设立“一站式”“110式”食品投诉中心,简化、畅通投诉渠道。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当加大责任和力度进行取证,“分段式”监督与检查的衔接应由各职能部门之间内部调度与协调,避免转移给群众造成“推诿”。
    “有关部门应动员全社会公众借助投诉平台,协助政府实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张超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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