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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散装食品 生产日期难道不便透露?
来源:太原晚报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春节将至,本报不断接到市民反映:市场上的自制食品或者散装食品,许多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卫生状况及新鲜程度令人堪忧。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五一路附近一家大型超市内,食品区内的顾客络绎不绝。在散装食品区内,虽然大多数散装食品贴有“身份”标签,但仍有不少自制食品或者散装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在一袋“琥珀桃仁”的食品包装袋上,记者只看到价格和重量等信息,但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而在旁边摆放的 “半成品菜”的包装上,也同样难觅生产日期,其新鲜程度令人质疑。

“食品类的东西不同于其他商品,万一出现问题,后果很严重。”顾客梁先生说,前几天他去超市购物,在散装食品区看到有卖肉丸子,便想买几袋回去吃。没想到袋上只有标价,却找不到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之类的信息。

大超市尚且如此,小超市和农贸市场里的散装食品,卫生状况就更令人担忧了。在一些小超市里,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基本都是敞开式的,生产日期之类根本无从谈起。在康达商城一层的食品区内,记者看到,多数商户并没有对饼干、果脯等散装食品进行包装,而是直接摆在摊位上,前来选购的顾客直接用手去抓拿、挑拣。

按照国家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散装食品需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散装食品暴露在空气中,容易受到空气和人为的污染,卫生没有保障。市民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标注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详细信息的产品,对于未按规定标注产品信息的,市民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报料人:董先生 报料费:30元

(记者 郭晓华 申波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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