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伪香米”事件使得不少市民对食品谈“香”色变,食品“添香”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上月底,国家卫生部下发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这
份被称为“禁香令”的文件中,规定了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被列入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范围。昨天,记者走访烟台市区几家超市发现,目前超市里婴幼儿奶粉“添香”情况普遍,五成以上奶粉含有《原则》中将禁止使用的香料。
超市五成以上奶粉“添香”
记者在市区一家大型超市调查发现,在进口、国产20多种婴幼儿奶粉中,一半以上配料中含有食用香料。某进口品牌1-3周岁婴幼儿奶粉配料中标有“食用香草香精”,另一款进口品牌适用于3个年龄段的奶粉则含有“香兰素”字样。
记者发现,出现频率最多的“添香剂”依次是“香兰素”、“食用香精”、“乙基香兰素”,另外还有一些品牌使用的是“食品添加剂”字样。但是,无论哪种“添香剂”均没有标注含量。
烟台消费者欲给宝宝“戒香”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挑选奶粉的市民,均表示没有注意过奶粉香料的添加剂量。市民柳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宝宝14个月大,只吃一个牌子的奶粉。“我们也想过给他换换牌子,但是换了后宝宝就不吃,奶瓶‘阻’到嘴边也不张嘴。”柳女士说。
“怪不得我家宝宝偏爱香草味奶粉,其他都不吃。”市民孙女士表示,不管“禁香令”的结果如何,得知香精香料对小孩子不好,她无论如何都要尝试给宝宝“戒香”。她告诉记者,给宝宝喂奶粉的时候自己都会尝尝,确实发现不同品牌之间奶粉的香浓程度不一样,口味也不一样,自己也只当成是质量好坏问题,没想到是“添香剂”的作用。
随后,记者咨询了几位育婴培训机构的专家,得到的结论都是婴幼儿不宜长期吃“添香”奶粉,容易形成味觉依赖,长期下去,还会造成偏食,奶粉也并不是越香越好,越浓越好。
“禁香令”征求意见有待细化
据了解,卫生部曾在2008年公布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其中规定,0至6个月以上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5mg/100ml。目前,市面上婴幼儿奶粉的“添香”成分正是按照这个规定进行的,但是没有标注使用剂量。
记者咨询了市质监局技术人员得知,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里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香精、香料。《原则》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还有许多内容没有作详细的规定,正式实施后将会彻底“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