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郑州馒头作坊用塑料布 专家称遇热产生致癌物质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不少馒头作坊用塑料布或编织袋当笼布,老板称这样做“不粘笼也好洗”。
点击浏览下一页
蒸馒头的箅子上垫的是塑料布


  郑州市民张先生近日去一家馒头店买馒头时,发现店主蒸馒头时垫在箅子上的是塑料布和编织袋,他担心长期食用用塑料布蒸出来的馒头会对身体不好,想让媒体关注一下,更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这两天,记者分别在胜岗村、马李庄村、刘寨村、常寨村等地进行调查,发现用塑料布蒸馒头的情况十分普遍。有关专家称,塑料布、编织袋一般是由聚苯乙烯制成,温度超过65℃时就会产生难以分解的致癌物,如果长期食用用塑料布蒸的馒头,会对人的肝脏、肾脏、生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调查:

  塑料布蒸馒头很普遍

  6月9日中午,记者在胜岗村的两家馒头作坊内看到,五六个蒸笼摞在一起,每层箅子上铺着一层薄薄的塑料布,不时有市民来买馒头。

  当晚7时左右,南阳路刘寨村菜市场人山人海,不少是下班后来买菜、馒头、小吃的市民。在菜市场中心,有3家馒头作坊,每个作坊前都有不少市民排队。一家作坊的馒头刚出笼,不到10分钟就卖光了。

  “恁咋用塑料布蒸馒头啊?”记者买了一元钱的馒头后问店主。“熟得快,不掉皮。”店主边给别人装馒头边说,比棉布好,不粘笼、也好洗。

  “塑料布经过高温可是能分解出来有毒的东西,经常吃碍不碍事?不会对身体有害吧?”记者问。“不碍事,现在蒸馒头都是用这。”见记者问个不停,店主干脆不再理睬。

  昨晚6时许,记者在常寨村发现,几家馒头作坊不是用塑料布当笼布就是用编织袋,没有一家用棉布。在一家馒头店,记者看到,工人将做好的馒头坯放到塑料布上上笼蒸,等蒸好出锅时,不仅有塑料布粘在了馒头上,有些塑料布也被热气烫皱了。

  为什么用塑料布、编织袋代替棉布蒸馒头?许多店主的理由基本一致:主要是不让馒头底部粘笼、不掉皮。而这样出炉的馒头主要销往城中村内的居民及街头商贩,自然也就“飞入”了寻常百姓家的餐桌上。
市民: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每天有很多市民去买馒头,但却很少有人提出异议。有市民称:“没地方说,无济于事,无人理会。”

  在胜岗村,一个买馒头的大妈说:“没太注意,都是买了馒头就走。”不过,她也很担心,因为家人根本没时间蒸馒头,都是买着吃,如果天天吃这种用塑料布蒸出来的馒头,肯定对身体不好。

  “我们都是来这儿买馒头。”在常寨村住的王大爷说,没想那么多,只要馒头味道好就行了。再说现在都是用塑料布蒸馒头,也不知道到哪儿才能买到没有“问题”的馒头。

  在刘寨市场,市民张先生说,这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馒头是主食,谁也离不开,希望有关部门能定期检查。那些菜市场及城中村内的馒头作坊老板也应该反省一下,不能为了图省事就用塑料布,也要考虑到消费者的健康。

  专家:

  遇热会产生致癌物质

  街头的馒头卖到一元6个,而品牌馒头2.5元才可以买到4个,价格相差这么大,差别主要在哪儿呢?

  郑州多福多食品有限公司的韩先生说,2.5元4个馒头,有些市民认为有些贵,但是值!首先,面粉是专供的面粉。其次,从和面、醒发、再和面、再醒发,最后上笼,需要很多步骤。最后,口感、机器设备、安全卫生等方面要求都特别严格。尤其是笼布,他们从最初选择的棉纱布到现在专门蒸馒头的一种可以洗、晒的复合材料蒸馍纸,都是按国家标准执行。“安全、卫生是最主要的。”韩先生说。

  用塑料布蒸馒头到底有没有危害呢?记者为此采访了郑州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的李顺义教授,他称,用塑料布或者编织袋蒸馒头,的确会给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李教授说,塑料布、编织袋一般是由聚苯乙烯制成,当温度达到65℃以上,就会产生甲苯、二噁英等有机物,这些小分子挥发出来就容易致癌。所以,用塑料布蒸馒头时,这些有毒物质就会进入馒头中,如果长时间食用,就会对人的肝脏、肾脏、生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他提醒,如果有时间,市民还是自己蒸馒头吃最好。如果上街买着吃,最好还是挑选一些品牌馒头,虽说贵了一点,但起码健康会有一定的保证。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食品安全进入“事故多发期” 豆制品等成严管对象
下一篇文章:夏季食品消费投诉多 消协提醒注意饮食就餐安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