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党姣)近期,香港发生多起进食带子后怀疑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事件,深圳市场销售的贝类食品情况怎样?昨天下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了近日抽检的结果,在扇贝样品中检出了麻痹性贝类毒素。
据了解,此次疾控中心共抽检了8份贝类食品,其中文蛤2份、扇贝2份、田螺1份、螺1份、牡蛎2份。疾控人员开展了包括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在内的贝类毒素11个项目的检测,结果2份扇贝样品中都检出了麻痹性贝类毒素。其中1份扇贝样品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甚至远超出《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及《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中≤80μg/100g的要求,达到了473.1μg/100g。根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规定,100g贝类可食部分的麻痹性贝类毒素超过80μg时就不得进食。其余的6份贝类食品样品未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8份样品均未检出腹泻性贝类毒素。
市疾控中心专家指出,麻痹性贝类毒素由贝壳类海产进食的浮游微海藻生成。当海藻含有毒素,毒素便会集中在贝壳类海产组织,特别是海产的内脏。麻痹性贝类毒素一般可能存在于双贝类体内,可引起的症状一般包括口部、四肢麻痹以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会出现瘫痪及呼吸系统停顿等情况,甚至可能引致死亡。前不久,广东省卫生厅已经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近期慎食贝类水产。
疾控专家指出,烹煮并不能把这种耐热的毒素消除,预防贝类中毒的方法包括:在烹煮贝类前先除去其内脏,避免食用烹调汁液;每次进食较少分量的贝类;儿童、病患者及老年人较容易因进食含有毒素的贝类而中毒,应加倍小心;进食贝类后若出现不适,应立即求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