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黑龙江巴彦县自来水遭污染 数百人中毒腹泻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16分报道,最近几天,哈尔滨市巴彦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到紧急报告,哈尔滨兴隆镇中学有近200名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截止到目前,就诊人数还在不断增加。随即,相关职能部门展开调查,发现镇上很多居民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

正当镇上居民猜测如此大面积集体腹泻的原因时,居民社区、学校等单位接到了政府部门“关于停止饮用自来水的通知”。巴彦县的自来水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当地居民的生活又会受到怎样的影响?《黑龙江晨报》记者肖劲彪第一时间赶往哈尔滨巴彦县兴隆镇,采访了此次群体性腹泻事件。中国之声连线记者了解详细情况:

主持人:目前,镇上居民做饭、洗菜都要用矿泉水或桶装水,自来水则是转为一般生活用水,这样的转变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记者: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中学附近的园丁楼,刚进入一单元一户老大爷家,看这位老大爷手捂着肚子,老人顺手从书架上拿出3、5盒止泻和消炎类的药品。老大爷说,17日下午他出门溜弯时看到楼下贴的通知,说是自来水暂时不能饮用,只能作为生活水。听说现在矿泉水开始涨价了,今天一大早,他的老伴就到楼下买了一提矿泉水。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兴隆镇大大小小的商家都扎堆卖起矿泉水,很多商户都把矿泉水堆放在室外最明显的地方,价格也比平时每提涨了1到2元。

主持人:位于兴隆镇中心街上的巴彦县第二人民医院是镇上唯一一家公立医院,也是镇上几万户居民就医最方便的去处。你在这家医院采访的情况如何?目前患者的病情是否严重?

记者:当天中午记者来到巴彦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室门上临时贴着腹泻门诊的字样,病房无一空位,坐满了患者,一个床位上甚至挤满了两三位患者。记者推开一间病房的房门,一位青年母亲抱着19个月大的孩子正往外走,孩子的母亲说,孩子当天晚上就开始拉肚子,怕耽误孩子的治疗,急忙来到医院,大夫诊断是肠炎,今天才知道是喝自来水出现的问题。

记者在询问中了解到,很多患者都是16日晚上发病,在吃药无法控制病情的情况下来到医院就诊。患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9个月,最大的73岁,年仅6岁的路路,是静点室最小的患者。路路的母亲说,她在园丁楼居住,孩子待在幼儿园,16日晚孩子开始呕吐腹泻,前几天发现家里的水有点浑浊,当时没想得太多就直接饮用,哪知道自来水还能出现问题。

主持人:哈尔滨市巴彦县自来水遭到污染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中毒事件发生后,自来水公司和当地政府又有什么样的态度呢?

记者:此次集体腹泻事件引起了巴彦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天上午接到报告,县里立即成立了调查小组,当日上报到疾控中心的人数为518人,其中经核定后属于流行病特征的患者为260人,均属于轻度腹泻。目前疾控部门已成立专家组展开调查,水样送到省里进行化验,水务部门责令自来水公司进行查检补漏。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此次集体腹泻事件发生之前,自来水公司曾开展新网改造工程,由于所使用的地下开拓仪器摄像头出现了问题,导致在改造时刮破了老管网,在堵修管线过程中,产生负压,加之今年雨雪大,很可能脏水流入管线内造成污染。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健康俗语未必有理 11种“老生常谈”真假辨别
下一篇文章:广州16人食用海鲜后疑似中毒 提醒市民慎食贝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