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工商分局“四结合”抓好食品监管。一是与查处无照相结合。对长期无照经营或者是营业执照到期后拖延不换照的“钉子户”,依法进行取缔。对原《卫生许可证》到期或者过期的经营户,专人指导填写有关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材料,引导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其主动办照。
二是与执行限塑令相结合。执法人员分片包干对辖区涉及销售、使用塑料袋购物的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和小饭馆进行巡查,要求食品经营户严把食品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购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塑料购物袋,落实索证索票并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业户告知限塑令的内容和处罚措施,同时做到督促和收缴
销毁并举。
三是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合格项目属于轻微问题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食品即将到期或是过期的食品,责令其下架、撤柜、退市等措施;对经营“三无”食品的业户,一经发现,立即立案调查。
四是与典型引导相结合。选择辖区经营业绩好、消费者口碑好、遵纪守法的“三好”食品经营业户作为食品业户参考的样板,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到“三好”业户召开现场解答会,最终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