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鄂城工商分局“四结合”抓好食品监管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鄂城工商分局“四结合”抓好食品监管。一是与查处无照相结合。对长期无照经营或者是营业执照到期后拖延不换照的“钉子户”,依法进行取缔。对原《卫生许可证》到期或者过期的经营户,专人指导填写有关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材料,引导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其主动办照。
  二是与执行限塑令相结合。执法人员分片包干对辖区涉及销售、使用塑料袋购物的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和小饭馆进行巡查,要求食品经营户严把食品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购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塑料购物袋,落实索证索票并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业户告知限塑令的内容和处罚措施,同时做到督促和收缴
销毁并举。
  三是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合格项目属于轻微问题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食品即将到期或是过期的食品,责令其下架、撤柜、退市等措施;对经营“三无”食品的业户,一经发现,立即立案调查。
  四是与典型引导相结合。选择辖区经营业绩好、消费者口碑好、遵纪守法的“三好”食品经营业户作为食品业户参考的样板,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到“三好”业户召开现场解答会,最终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工商局提醒“彩色”食品儿童慎食
下一篇文章:问题牛奶并非国家学生饮用奶 专家称应加强监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