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长沙发生两起聚餐中毒事件
来源:潇湘晨报    更新时间:2009年07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发出预警:卤味凉菜、海鲜产品是中毒高危食品

   本报长沙讯 盛夏时节,高温、高湿环境有利于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易腐败变质,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昨日,长沙市卫生监督所透露,近段时间以来,长沙发生了两起聚餐时吃卤菜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件。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两部门联合发出健康预警,目前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卤味凉菜、海鲜产品是中毒的高危食品。

  两部门提醒,卤味凉菜尽量少吃。在选购时,要注意销售场所防虫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如温度控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在夏季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以上的,或隔餐、隔夜食物存放于冰箱或食用外购卤味时,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如发现熟食制品变质变味,则应丢弃,因为一些微生物产生的毒素靠加热是破坏不了的。

  专家还建议,吃海鲜不要贪鲜,要煮熟煮透。一般来说,在沸水中煮4-5分钟才能彻底杀菌。还应注意,海鲜尤其是贝类一旦死亡就不能食用。另外,食用海鲜不宜大量饮用啤酒,切忌吃得过多,否则可能会发生中毒反应。

  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市民一旦怀疑自己吃了不安全食品,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细菌性食物中毒症状时,要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立即前往医院诊治。同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以备调查原因时用。记者刘少龙 通讯员王艳 谢丹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泡面的汤不能喝
下一篇文章:菜店买菜看营养搭配 传授健康饮食之道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