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铁道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夏季铁路站车食品安全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广大旅客身体健康,铁道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夏季铁路站车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夏季站车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铁路站车单位要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各铁路局卫生、客运和多经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依法规范卫生管理制度,重点规范食品生产加工流程,改善食品生产加工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铁路站车单位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各铁路卫生监督所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督员包保责任制度,加强对站车销售的散装自制食品、快餐盒饭、旅客餐车、车站餐厅酒店和职工食堂等重点食品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逐步建立完善供货许可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查验和食品进货保存登记制度,严格控制食品加工时间、加工温度、贮存温度、销售时间和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

    通知指出,铁路站车单位要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各铁路局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利用视频、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和宣传栏等媒体工具,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规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记者和平)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二十七种食品中能发现人造有毒物质
下一篇文章:石家庄新乐早市韭菜 17人中毒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