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买鱼买虾 请先看“合格证”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水产品销售点都应有‘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买水产品的时候,认准这两个证就没得错。”昨天,市水务局来到全市各水产品批发市场,向市民宣传《食品安全法》以及水产品流通管理、消费等有关知识。据了解,去年9月1日起,我市在西南地区率先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所有市场、商场、超市销售的水产品,必须取得“合格证”才能入市销售。

  支招:认到“合格证”买

  昨天是周末,一大早,市水务局就组织人员来到青石桥、海鲜城、天华、白家等水产品批发市场,摆摊设点进行宣传。

  针对如何选购放心水产品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说,从去年开始,我市就在所有销售水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实行了“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凡是卖出的水产品,都必须要有“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而且这两个证明要挂在醒目的位置,方便消费者辨认,所以,进市场买水产品,先看商家有没得两“证”,就可以放心购买了。

  监督:定期抽查水产品

  在青石桥海鲜市场内,“四川渔政”的执法人员正在例行检查,销售的水产品有没有合格证明、合格证有没有主动出示等,都是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虾、贝等几种样品,送到设在市场内的“成都市水生动物检疫检验站”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昨天我市各区(市)县水务部门,还组织人员走进各养殖场、水产品养殖基地,向养殖业主宣传、介绍养殖中禁止添加的药物,从源头上加强对水产品的质量监管。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泡菜会影响健康吗?
下一篇文章:食用黄瓜有禁忌 莫与辣椒芹菜一起炒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