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饮食安全 >> 浏览文章
安全饮食 才能早日康复
来源:新闻午报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一场突如其来的8级大地震给四川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震后的分分秒秒时时揪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一时间八方驰援,众志成城——一架架直升机、一趟趟列车将灾区群众迫切需要的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物资以最快的速度源源不断地送往抗灾前线。然而,对于地震后失去家园、露宿帐篷甚至有伤病在身的灾区民众来说,保障饮食安全注定是一场持久战,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补充营养,也是战胜疾病创伤,早日康复的必要保证。

    第1关:保证饮用水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地震后供水系统中断,饮水水源可能因垃圾、尸体、化学毒物等受到污染,而不洁饮用水很可能引发肠道传染病。因此,医疗系统应尽快开展水质检测,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同时大力开展饮水消毒与广泛的水质卫生监督。灾区百姓也要注意,切勿饮用来源不明的水,饮水要烧开煮沸,不要饮用生水,同时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学会合理使用饮水消毒产品。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饮水净化消毒法:

    个人煮沸消毒:将水放入干净容器,将水放入干净容器,煮沸后饮用。这是最简单、最有效的保障饮水安全的方法。

    群体饮水消毒:需由专人负责,根据人数在不同容积的干净容器中加入清洁水,并加入二氯异氰脲酸钠(或三氯异氰脲酸)粉剂;或加入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等消毒剂,摇匀,30分钟检测游离余氯达到0.5—1.0毫克/升即可饮用;如果没有余氯检测条件,则在消毒后的水中闻到淡淡的漂白粉(氯)味道也可;

    浑浊水的快速净化与消毒:如果水质浑浊,需要先进行混凝沉淀,一般用明矾150毫克/升,或硫酸铝100—120毫克/升,或碱式氯化铝(又名聚合氯化铝)50—60毫克/升,加药后快速搅拌1分钟,静止沉淀5—20分钟,可使浑水变清;净化后的水必须消毒后才能饮用。

    如果没有合适的水源水,也可采集干净的冰、雪融化水,用粗布等初步过滤,然后煮沸饮用或消毒后饮用。

    小贴士:如何保护水源?

    禁止人或动物进入水源地区;设置隔离墙和保卫人员;保证垃圾、粪便处理场距离水源有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在河流或溪水取水点上游,禁止洗浴、游泳、清洗、饲养动物。

    第2关:预防食物中毒

    震后初期,饮食业和家庭的厨具、餐具以及主、副食品被压埋在废墟中,灾区群众靠救济食品生活。然而,震后食品生产原料和设备易受污染,交通不畅使食品运输困难,远距离或长时间运输常使食物变质,食品储藏环境易受污染和虫鼠侵害,加上天气渐渐炎热起来,因此预防食物中毒十分关键。

    运输与储存。派专人对救灾食品的贮存、运输和分发进行卫生监督。救灾食品不得与汽油、杀虫剂、毒鼠剂以及其他毒物一起贮存,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食品仓库和堆放食品的地点要干燥、通风、清洁。

    鉴定与把关。发放救济食品时要派卫生防疫人员把关,对生霉、腐败、浸水和被污染的食品以及膨胀、漏气与严重锈蚀的罐头,禁止发放食用。

    消毒与宣传。灾区恢复工作的食堂,饭店要有防蝇设备,要保证供应的食品清洁卫生,要创造条件对食具做到用后洗净、消毒。饭菜要烧熟煮透,现做现吃。饮食服务人员身体要健康,无传染病。

    生活在艰苦条件下的灾区群众自身也要加强防范意识,如果吃完东西以后(半小时-24小时)感觉胃肠不舒服,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烧等症状;或者出现头晕、心慌、嘴唇青紫等症状,与自己共同进餐的人也出现了相同症状,则有可能是食物中毒,必须马上看医生,同时向卫生防疫人员报告。

    小贴士:哪些食物容易中毒?

    自采的蘑菇、鲜黄花、未炒熟的扁豆、加工不当的粗棉油、发芽的土豆、未腌透的咸菜、生霉的米面、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品等均容易引发中毒。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夏日严把“八关”预防食物中毒
下一篇文章:电脑一族必吃的防辐射食物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