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
百家食品企业签署践行道德承诺书 |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30日 关注度:1026
【字体:大 中 小】
|
|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28日起组织开展“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活动,百家食品企业签署践行道德承诺书。承诺书全文如下: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工商联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主题,组织开展“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活动,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力举措,是利国利民利企业的大好事,我们坚决拥护,积极响应,并作如下承诺:
1、恪守职业道德,制售放心食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引导企业干部职工讲道德、守诚信,切实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把知荣避耻贯穿于企业决策、企业管理之中,体现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之中,生产和销售让消费者信得过的食品。
2、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向社会发布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让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置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之下。
3、严格经营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具备确保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技术装备,保证在生产、销售食品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质量符合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
4、严把材料关口,杜绝食品污染。做到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采购供应制度,在食品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确保食品的清洁安全、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
5、完善服务体系,做到负责到底。制定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制度》及《有害食品召回、追回制度》,如食品质量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李菲)
|
|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上一篇文章:三鹿“复牌”遇压叫停 三鹿品牌或遭抛弃
下一篇文章:新设食品安全专业毕业生成“香饽饽” |
|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