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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获国家考核A级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并对获得 A级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浙江省被评为A级。

  2016年,国务院首次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明确每年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省(区、市)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

  “双安双创”打造浙江模式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继杭州、宁波后,绍兴被列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宁波在2016年全国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中期绩效评估中名列第一, 26个县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2个市、8 个县(市、区)列入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我省开拓创新、自我加压,全域创建食品安全市、县,提出城市农村全覆盖、所有市县全启动、‘十三五’期间全达标"的明确要求。作为全国唯一试点,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开展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得到农业部的充分肯定。此外,46个市县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着力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

  专项整治开创浙江品牌

  记者自浙江省食药监局获悉,浙江省连续五年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系列活动,这已成为浙江食品安全监管的“金名片”。其中,在2016年开展了“三大一严”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抽检各类食品 17.59万批,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近28万家次,消除各类隐患4万多个,查处违法行为12488起,行政立案 11233起,刑事立案600余起。

  2013年以来,浙江在全国创新开展"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作为统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2016年,在全面完成三年计划目标的基础上,我省继续深化实施千万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七个规范化的目标。

  基层建设展示浙江特色

  从2014年开始,浙江打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组合拳,在全国率先印发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指导意见,并于2015年完成建设。

  2016年,浙江又启动基层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基层农产品服务机构"三基"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启基层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新时代。

  浙江省食安办出台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五年工作计划,提出"十三五"期末实现规范化基层食安办全覆盖。

  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741 个乡镇(街道)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占全省总数的53%,超额完成20% 的预定目标。

  此后,浙江省食药监局联合省级相关部门推进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管信息化装备和监管工作,开展市场监管所所长轮训。截至目前,已有193个市场监管所完成规范化建设验收,占总数 22%。

  共治格局构建浙江样本

  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浙江走在全国前列。

  为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浙江组建运行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出台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成立社会监督员队伍827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规模达到全国第一。

  另外,浙江还创新开展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试点县(市、区)拓展到45个,失信联合惩戒措施逐步推广。通过开展"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播""四个你我"活动,提升群众监管参与度。

  为扩大食药安全宣传,浙江拍摄了以安全责任保险为题材的微电影《爱的保险单》、《食品安全守望者》以及宣传片《社会共治》等,以新型媒介和方式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日益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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