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法执法检查启动会。此外,上海市将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建立“隐名举报奖励制度”。
根据“隐名举报奖励”这一制度,凡是举报人认为举报行为可能损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但要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或采用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奖励。
这种办法其实在上海已经推行了很多年,只不过并没有明确为一项制度。这次上海把“隐名举报奖励”制度化,是一种进步,宽容“隐名举报”才能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助力。
事实上,上海实施的这种办法已经收到了不小效果。在以往出现的“无名英雄”中,有违法食品企业的管理人员、普通工人,也有违法食品销售超市的货运伙伴,更有普通的市民,他们举报的多是自家附近的小商店。表面上看,这种举报似乎是不“道德”的,都是熟人举报熟人。可是,这和传统认知的道德无关,这恰恰是有道德的表现。依据“无名英雄”的举报,上海这几年查处了很多食品安全案件。
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对于食品举报都是提倡实名举报的。我们需要鼓励明刀实枪的实名举报,也应该宽容“背后一枪”的“隐名举报”,只要是对食品安全管理有好处的举报,就应该被提倡。在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消息:某地举报奖励无人认领;某地食品奖励成为摆设。在很多人因为害怕打击报复的现实之下,是该反思奖励举报者制度了。宽容“背后一枪”的“隐名举报”是食品安全举报制度的进步,就让“隐名举报奖励”为食品安全管理助一臂之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