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京食药监:不合格食品公布3天无措施将责令召回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5年01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原标题:不合格食品公布3天仍无措施 将责令召回

  北京市食药监局昨天发布并实施《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食品风险程度、信用等级,把食品生产经营者分成三个监管级别,实行分类动态监管。不合格食品信息在对外发布3日后,生产经营者仍未采取措施的,食药监部门将责令停止经营和召回,并追查不合格食品流向。

  第三级监管最为严格

  市食药监局介绍,分类监管的主要依据就是《北京市食品风险分类监管目录》,这是“综合上一年度日常监测数据、上一年度风险监测数据、消费者群体规模、特殊人群的影响度、致害程度、召回情况、被投诉举报情况等多个因素制定的。”

  届时,一级监管针对从事中等及以下风险食品、同时又无不良信息归集记录的生产经营者;二级监管是对中等及以下风险食品、同时信用分级评定为一级失信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是经营中等以上风险食品且无不良信息的生产经营者。

  最严格的是三级监管。这是针对从事中等以上风险食品,同时信用分级评定为一级失信的生产经营者。被实施三级监管者,由市食药监局确定检查频次,每年度专项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

  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

  办法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定了严格的检查流程,首推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并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条款指南》公布了涉及食品各项检查的检查方法、检查条款、检查依据、处罚依据等。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办法首次提到了一种“飞行检查”。据介绍,这是开展的突击性有因检查。“飞行检查”原则上不得组织被检查者所在地食药监执法人员参与检查;原则上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者,但应在检查时出示文件或说明来意。

  市食药监局表示,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将统一在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经营、召回或收回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关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在该信息发布3日后,如果发现经营者并未采取措施的,将立即责令停止经营,召回或收回不合格食品,追查不合格食品的流向和产生的原因。(记者廖爱玲)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食药监总局部署2015年“最严监管”着力推进央地权责统一
下一篇文章:别拿土豆不当主粮 五问土豆变主粮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