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食品安全:公众感慨还有什么能吃 专家认为有保障(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在钟凯看来,长期以来,专业机构和政府部门并不主动发布信息,很多信息没有得到有效传递。在公众与专家之间形成了一个信息的真空。

  “专家认为,自己能理解的专业问题,公众也应该一样理解,但实际上差异很大。”钟凯说。

  其实,对专业人群来说,不少新问题,同样也需要分析才能看到真相。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李宁就有这样的经历。2011年,台湾发生食品中添加塑化剂事件,李宁所在的机构被要求研究这个问题。当时李宁自己都有疑问,是不是矿泉水瓶和塑料品都添加了塑化剂?但研究了之后发现根本不是,塑化剂往往出现在聚氯乙烯的制品当中,不是所有塑料制品中都有塑化剂。

  “公众不是科学家,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往往来自媒体及人际间交流,感知的风险往往大于实际的风险。”李宁说,如果交流不到位,那么公众就感觉对食品安全没有信心。

  而钟凯在分析微博对“铝超标”问题的不实报道时,认为媒体显然负有责任。“不少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时比较谨慎,但还有一些媒体喜欢博眼球,无意间就放大甚至歪曲了事实。”

  在李宁看来,有些科学家与公众沟通的方式也不够专业。比如2012年曝出白酒中检出塑化剂的事件后,消费者恐慌。有专家说,每人每天喝一斤酒,都不会对健康有危险。这样的表述,公众完全不相信,而且一天喝一斤酒,酒精都把肝脏损害了。

  接受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长期以来缺少风险交流,客观上造成了公众感受的强烈负面化。

  陈君石告诉记者,我国风险交流的现状是政府缺位,时效性和透明性都比较差。而那些权威专家往往不愿意面对媒体。

  “有的专家接受采访,但最后报道出来与他的观点有差距。”陈君石说,这样造成权威专家越来越不愿意接受采访,而媒体也有苦恼,找不到真正的专家。

  陈君石表示,现实的情况是,科学传播明显处于劣势,误导不断发生,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既要告诉公众常识也要告知风险

  在李宁看来,食品安全的风险是食品中各种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要把风险评估结果很好地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使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的问题,增强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在多位专家看来,加强风险交流与沟通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工作。这种交流与沟通不仅是告诉公众食品安全的常识,也要告诉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

  “政府发布信息,仅仅是风险交流的一部分,只要是食品安全利益相关的集团和个人,都应该参加。”陈君石说,风险交流要特别强调知情权和透明度。目前,我国在这个问题上面临很多挑战。

  这种挑战首先是政府对风险交流重要性的认识和决心不足,然后是资源和能力不足,尤其是缺少制度和机制的支持。

  在胡颖廉看来,要解决问题,既要下猛药,还要重长效。他说的猛药是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有切实的应对方案,而长效则是要对公众进行风险教育。

  “平常科普、宣传的不够,遇到事儿的时候再做交流,公众往往会觉得这是欲盖弥彰。”胡颖廉说,美国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而在我国,这个数字不到30%。

  在胡颖廉看来,要重视这个问题,政府部门、监管者平时就应该多参与和公众的风险交流,把科普的工作放在平时,甚至可以考虑风险教育进课堂。另外一个层面,也要鼓励科学家与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多交流,学习传播、心理学的技巧,从而能通俗地把科学概念解释给普通公众,防止风险被过分放大。

  其实,在一些机构,类似的风险交流工作已经在开展。从机构设置上看,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设立了一个风险交流处,虽然人员很少,但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个工作的重要性。

  在上海,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9年发布食品安全年度白皮书,在其官方网站上开设了预警公告、消费提示、行业指南、风险监测等专栏,还将一些风险交流材料带进社区进行宣传。

  据该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张磊介绍,该局从2009年开始,每年5至10月,每日向社会发布未来3天的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等级,发布相应的预防要求。海域气象部门合作,建立气象因素与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关联度的预警系统。这些都是希望加强与公众的风险交流。记者 李松涛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北京将开展成人烟草调查:入户调查吸烟情况
下一篇文章: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布 构建最严食品监管制度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